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创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用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强化科技创新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全面振兴,深入推进科技兴赣六大行动,省科技厅拟开展2027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焦科技部定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用”为导向,根据县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集成示范。支持联农带农成效显著、能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效果突出的,以及面向人民健康、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及要求
1.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科技部定点帮扶县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优先支持有持续稳定研发投入科技型企业、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认可材料并上传)。鼓励上年度研发投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投入强度的企业申报,并上传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2.具有完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必备的人员保障、成果转化应用基础设施和资金配套能力,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三年之内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录及需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
4.每家单位只能申报1项,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并上传合作协议,项目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
5.近三年已承担该类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乡村振兴项目,下同)未提交绩效评价材料或绩效评价未通过的企业不能参与申报。
6.行政机关(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及要求
1.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不含基地、人才计划项目)或承担过该类项目绩效评价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每人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个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申报基地、人才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或参与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支持青年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经费预算要求
1.每项支持额度100万元左右。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财政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2.经专家评审,核减财政资金申请额度超过30%(含)的不予立项。
3.单位自有配套经费(不包括非货币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2倍以上。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资金总额不予调整,财政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为2027年1月-2027年12月。项目应当符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求,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形式、联农带农惠农效果、预期目标等。科技部定点帮扶县、对口支援地区项目不限于农业领域,涉及非农项目的应体现对农村群众的直接惠及作用。
2.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
3.申报单位根据注册登记地所在市、县(区)进行属地推荐,注册登记地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4.按归口管理原则,实行限额推荐(省直管县申报数量纳入设区市合并统计)。其中瑞金市、永新县、赣县区单列推荐。该类项目有到期(截至7月30日)未提交绩效评价材料或近三年被终止、绩效评价不通过的所在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限制、核减推荐(具体指标见附件2,指标数量由科管系统设置)。
5.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省级科技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6.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科技伦理审查委员的审查。项目实施期间,因研究内容有调整、外部环境变化等可能导致科技伦理风险发生变化的应视情况重新申请科技伦理审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7.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研究数据的管理制度,对数据的采集、汇交、保存、归属、使用、共享、保密、安全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研究活动的原始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8.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四、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流程见附件1)。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按时间节点登录系统申报、推荐。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6年8月7日起,可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jiangxi.gov.cn)进行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7:00。
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17:00。
3.推荐单位(含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7:00。
(三)项目受理咨询
省科技事务中心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三路2号
邮编:330046
联系人:丰涛 傅婷 邓仰慧
联系电话:0791-88175549;0791-86200587
电子信箱:swzx-slk@kjt.jiangxi.gov.cn
(四)系统技术支持及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1.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91-86523778;0791-86492265
技术咨询QQ群:771781573
2.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172195919
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855271960
(五)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产业科技二处
电话:0791-88861156
附件:
1.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2.2027年项目申报推荐指标(含到期、终止和绩效评价不通过项目)(需登录科管系统查看)
江西省科技厅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