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废止《平顶山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试行)》(平科〔2026〕8号)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清理工作时间紧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8月13日18:00前反馈至市科技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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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30日
附件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平顶山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试行)》(平科〔2026〕8号)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