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滇中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市场主体: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昆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

1.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打造。支持在昆明市范围内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举办一批高能级首发活动。

2.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昆明市开设具有一定消费能级的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支持首店拓展功能(数字化导购、互动展示专区),推动首店向区域总部升级。

3.首发、首秀、首演及首展活动。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运动潮品、动漫、文化艺术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技术与服务于试点期间在昆明举办全国首发首秀首展首演活动,鼓励结合民族文化、“咖花菌茶”等昆明优势资源。

4.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支持有关展会在试点期间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

5.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建设。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文旅景区、历史遗迹体育场馆等区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6.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文旅集聚区、会展场馆、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生态旅游、民族元素等服务消费功能。

7.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支持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激发场景消费潜力。

8.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优化夜间消费环境,支持商圈商街、文旅体育等项目升级改造,打造夜间文旅、夜间餐饮、夜间娱乐、夜间便民店等多元业态,形成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地域性的夜间消费品牌。

9.服务“一老一小”场景。银发金街:打造健康医疗、品质餐饮、生活服务、歌舞教学等适老化消费场景,为老年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标识系统、休息与经济配套等街区适老化改造;童趣乐园:建设亲子友好空间,进行场景改造、服务升级,包括儿童主题乐园、普惠托育机构、亲子手工坊等。

10.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支持培育汽车后市场服务(自驾游服务、房车露营等)、旅居服务(如特色民宿、乡村民宿等)、康养服务、演出服务、冰雪经济(如室内滑雪场、雪山景区等)、体育赛事、旅游列车、咖啡文化、国潮及民族文化(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等)、二次元文化(如漫展等)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领域,发展宠物经济、艺术展览、沉浸体验、数字艺术等消费新场景建设。

11.家政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搭建智慧家政平台,优化家政服务设施,推广应用智能手环、智能机器人等设备,推行标准化服务流程等,建设“家政+养老+托育”智能化社区家政融合站点。

12.外贸优品展销中心与购物集聚区。支持打造“云品”等外贸优品展销中心与购物集聚区等消费场景,包括场景改造、设备采购、线上销售平台建设等。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

13.IP联动开发系列周边产品。支持联动全球知名IP、国潮IP、历史文化IP、本地特色IP等联动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如文创手办、服饰、盲盒等),强化IP转化与价值转化。

14.IP联动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围绕本地优质消费资源,联动国潮、动漫、影视、游戏等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

15.“老牌新品”“国货潮品”。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昆明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

16.联动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知名IP。支持联动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知名IP,推动“人工智能+消费”标杆场景与集聚区建设,重点聚焦场景创新、AI技术全流程应用,通过运用人工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超高清等数字技术,赋能商圈、文博场馆、文创园区、公园景区等消费载体,打造互动体验、智能服务、虚拟直播等新型消费场景。

(注:具体支持方向和补助标准以正式印发的《昆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准)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入库的项目单位应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

2.申报单位应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应经营能力和信誉的市场主体,证照齐备有效、会计制度完备。

3.申报单位已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纳税记录健全,不存在资金链断裂、账户被冻结、重大诉讼或仲裁等风险问题。

4.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3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5.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6.申报单位同意配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须在昆明市范围内组织实施,项目应为在建及待建项目。

2.申报项目需符合试点支持三大方向。项目信息应完整、详实。项目内容应紧扣支持方向,内容真实、合规,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

3.申报项目应以市场化商业项目为主,直接面向消费者,能有效丰富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遵循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避免纯公益性项目。

4.拟申报的项目可以符合一个或多个支持方向,但仅按申报的支持方向给予资金支持。同一项目符合多个支持方向的,不得进行拆分申报。

三、资金支持方式与标准(一)以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为申报周期,对符合支持方向的试点项目,根据项目在试点期间内有效投资额或项目规模,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的30%。

(二)对消费拉动效果好、示范引领效应强、具有公共属性(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普惠服务、有利于完善公共消费场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有较强公益性、普惠性和公共效益)的项目,经评审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适当提高奖补、支持比例与额度。

(三)原则上单个项目的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投资类项目实际投资额原则上不得调减,确因特殊原因减少投资的,实际投资额不能低于计划投资额的80%,且达到前期项目申报基本标准,财政资金支持金额须同比例调减。

(四)项目有效投资额是指经过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文件核定,符合资金支持范围,且扣除了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后的投资额。

(五)以下内容不予支持:

1.不支持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2.不支持项目投资额中土地使用权获取、征地拆迁等土地相关费用。

3.不支持办公楼、住宅、楼堂馆所等主体建设费用。

4.不支持项目单位组织工作经费,如项目申报和评审、评价验收、引入第三方监理和项目规划服务等。

5.中央和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要求不得支持的内容。

四、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自愿申报。

(一)实施单位申报。实施单位自行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http://czt.yn.gov.cn/ygyc/)进行注册申报。同时向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真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材料,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及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二)县级审核。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进行项目现场查验,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存在并能够顺利推进,达到验收标准。县区审核意见,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市商务局。

(三)市级评定确认。市商务局汇总各县区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根据项目支持方向、申报主体、申报数量等情况,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公开公示。市商务局对拟纳入支持名单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支持项目名单,由市商务局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五、时间节点

(一)第三批项目申报时间

实施单位于2026年9月1日—7日完成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录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6年9月12日前完成阳光云财一网通审核工作。

(二)常态化定期申报机制

为持续储备试点优质项目,同时给企业预留充足筹备周期,便于各市场主体提前梳理、规范完善项目申报材料,自本批次起,实行每两月定期开放申报机制: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固定在每单数月的1日—7日开放线上申报通道(即9月、11月、次年1月、3月…),若窗口期内包含法定节假日,申报截止日期自动顺延,企业可在对应窗口期自主申报项目。

(三)灵活动态调整机制

如遇上级专项工作部署、试点政策优化调整等特殊情形,市商务局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设申报窗口期、调整申报周期,相关申报工作事项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发布。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滇中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将通知转发至文旅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社区,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拓展征集项目渠道。

(二)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滇中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督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申报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项目申报、核查等工作,按要求做好项目进展情况报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滇中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12日之前报送试点工作联系人及电话,以及阳光云财一网通县(市)区审核账号、姓名反馈至昆明市商务局(邮箱:kmsxfq@163.com)。

附件:1.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模板)

2.昆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2026年8月5日

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昆明市商务局  63167136

五华区    63635437

盘龙区    65614096

官渡区    67174452

西山区    68232392

东川区    62168159

呈贡区    67473310

晋宁区    67897841

安宁市    68691975

富民县    68810908

宜良县    67522900

嵩明县    67929547

石林县    67782611

禄劝县    68991040

寻甸县    62662619

滇中新区直管区 67331180

高新区    64881892

经开区    68162971

滇池度假区  64893295

阳宗海    66024976

空港区    67333282

磨憨—磨丁合作区88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