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铁岭市2026年度市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
            
序号补贴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市财政局补贴资金 主管科室中央政策文件省级政策文件市级政策文件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周期咨询投诉方式备注
1价格临时补贴(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岭市民政局、铁岭市财政局、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553号)1.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1〕522号) 2.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到人根据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测算确定。024-72880516 
2职业技能评价补贴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9号)《关于印发<2025年铁岭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目录>的通知》(铁市人社通〔2025〕3号)到人对同一职业(工种)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初级(五级)140元、中级(四级)190元、高级(三级)250元。一次性024-76215737 
3职业培训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个人)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 到人技师补贴标准3500元/人、高级技师补贴标准5000元/人;已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经培训取得其他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3500元/人。一次性024-76215737参照省里文件标准执行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5号) 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辽人社规〔2019〕1号)《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铁市人社发〔2023〕1号)到人铁岭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180元。024-72681055 
5一次性创业补贴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1.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市财办〔2024〕30号) 
2.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转发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铁市人社通〔2024〕58号)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到人3000元/人。一次性024-72680070 
6一次性求职补贴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 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9号)1.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市财办〔2024〕30号) 
2.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转发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铁市人社通〔2024〕58号)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到人1200元/人。一次性024-72680070 
7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1.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市财办〔2024〕30号) 
2.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转发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铁市人社通〔2024〕58号) 
3.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铁市人社通〔2025〕62号)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到人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的60%给予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7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75元。024-72680070 
8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个人)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1.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市财办〔2024〕30号) 
2.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转发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铁市人社通〔2024〕58号)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到人按照铁岭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024-72680070 
9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铁岭市残疾人联合会社会保障科1.《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财社〔2010〕256号) 2.《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27号)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2010〕61号) 到人260元/辆。024-72681116参照省里文件标准执行
10残疾学生教育补助铁岭市残疾人联合会社会保障科 1.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给予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残联发〔2014〕53号) 2.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辽宁省残疾学生教育助学资金管理使用方案》(辽残联发〔2022〕21号) 到人1000元/人。024-72681118参照省里文件标准执行
11“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三属”(烈士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和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43116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6000元/年和病故军人遗属32928元/年。024-72682013 
12退役伤残军人护理费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退役伤残军人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0%; 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0%; 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 4.因精神障碍五级至六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25%。024-72682013 
1360周岁以上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60周岁以上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烈士子女9036元/年。024-72682013 
14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744元/年。024-72682013 
15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参战参试退役军人10908元/年。024-726820132025年清单中的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项目,与此项目合并。
16残疾抚恤金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到人按照伤残等级及伤残原因共26个标准。024-72682013 
17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带病回乡退役军人10188元/年。024-72682013 
1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建国前老党员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12336元/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11148元/年;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600元/年。024-72682013 
19退役残疾军人丧葬补助费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退役残疾军人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024-72682013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20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令第787号)  到人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月或一次性024-72682012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21优抚对象医疗费用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1.《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3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6号)铁岭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残疾退役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优惠和医疗救助后剩余的部分(符合医保目录)、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需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额补助。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医保目录范围的部分给予适当补助。   1.在乡复员军人、2011年6月30日前享受定期抚恤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0000元;   2.七级至十级残疾退役军人8000元;   3.“两参”(参战参试)退役军人6000元;   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3000元;   5.2011年7月1日后享受定期抚恤的“三属”2000元。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享受医疗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日常门诊医疗补助为每人每年1000元,按季度发给本人,用于日常医药费支出补助。季度、半年或年024-72682013 
22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在乡复员军人31434元/年。024-72682013 
2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令第78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29号)《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12]27号)到人经济补助标准按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发给(含城乡义务兵优待金)。一次性024-72682012 
24入朝民工民兵生活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入朝民工民兵16440/年。024-72682013 
25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障科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复员军人遗属11280元/年。024-72682013 
26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社会保障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到人10元/月/父母或者一次2000元月或一次性024-72683511 
2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社会保障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辽卫发〔2022〕64号) 到人伤残:640元/月/人、死亡:810元/月/人。024-72683511 
28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社会保障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辽财教〔2012〕106号) 到人80元/月/人024-72683511 
29育儿补贴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社会保障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5〕15号)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5〕26号) 到人3600元/年/人。024-72683511 
3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社〔2023〕64号)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3〕260号) 到户C级危房每户不低于0.5万元,D级危房每户不低于2.5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024-72682703 
3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发〔2025〕13号)1.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民儿函〔2025〕65号) 2.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辽宁省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政策的通知》(辽民函〔2022〕12号) 到人每月1000元,每年2月和8月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助学金,每学年累计发放1万元。月、季度024-72681555 
32孤儿基本生活费(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1.《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2.《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2号) 2.辽宁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66号) 3.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4.辽宁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号)《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到人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 2467 元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 2055 元。024-72681555 
3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1.《民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2.《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2号) 2.辽宁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66号) 3.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4.辽宁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号)1.铁岭市民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转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市民发〔2019〕121号) 2.《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到人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 2467 元 ;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 2055 元。024-72681555 
3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33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2.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0〕36号)1.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民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铁市财〔2024〕23号) 
2.铁岭市民政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铁岭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人家庭对象认定实施细则> 的通知》铁市民发〔2020〕26号 
3.《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 铁岭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人家庭对象认定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到人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752元/月;全市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607元/月。024-72681502 
35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33号)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7号) 2.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7〕46号) 3.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1.《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发〔2017〕18号)
2.铁岭市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铁市财〔2024〕23号) 
3.《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到人全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月标准为978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月标准为790元。024-72681502 
36临时救助金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33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2.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辽民发〔2021〕34号)1.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民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铁市财〔2024〕23号) 
2.铁岭市民政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 
(铁市民发〔2021〕10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到人临时救助金给付标准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挂钩,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困情况和基本生活需求确定。一事一议024-72681502 
3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76号) 2.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1〕36号) 3.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96号) 4.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的通知》(辽民发〔2026〕16号)1.铁岭市民政局 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砖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2号) 2.铁岭市人民政府《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16〕8号) 3.铁岭市民政局 铁岭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铁岭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市民发〔2016〕105号)到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起始标准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每人每月90元。024-72681599 
38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辽财社〔2015〕174号) 2.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5〕14号) 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 4.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46号) 到人每人每月50元。024-72681538按省级政策执行
39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护理补贴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辽财社〔2015〕174号) 2.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5〕14号) 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 4.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46号) 到人每人每月50元024-72681538按省级政策执行
40高龄津贴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 2.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铁市民发〔2021〕19号)到人低保人员中80到89岁人员每人每月50元;90到99岁所有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0元。024-72681538 
41精减退职职工救济费铁岭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1.《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国内字〔1965〕224号) 2.《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的通知》(民城〔1982〕14号)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5号) 2.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18〕124号) 3.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4〕20号)《铁岭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到人第一档每人每月平均标准802元;第二档每人每月平均标准752元;第三档每人每月平均标准697元;第四档每人每月平均标准643元。024-72681538 
42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建设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5〕783号)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免申即享发放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的通知》(辽发改区域〔2026〕15号)暂无 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务工群众根据务工工种和当地用工实际确定。024-72681216 
43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铁岭市农业农村局经济建设科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41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铁岭市农业农村局、铁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铁市农〔2026〕72号)玉米、大豆生产者根据各地审核上报面积测算资金规模,确定标准,按程序拨付。024-79860302 
44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补贴铁岭市农业农村局经济建设科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8〕639号)铁岭市农业农村局、铁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铁市农〔2026〕72号)稻谷生产者根据各地审核上报面积测算资金规模,确定标准,按程序拨付。024-79860302 
45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6〕37号)正履行与财政会签程序,预计下周印发正在制定中待省厅下发相关文件后,依据省厅文件确定补贴对象待省厅下发相关文件后,依据省厅文件确定补贴标准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科02479860255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46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贴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乡村振兴局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辽人社〔2021〕25号)《关于做好全市有组织输出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就业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铁市乡振〔2022〕9号)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外出务工人员乘坐飞机的按照票价的50%给予补助;乘船的按照票价的60%给予补助;乘坐火车(高铁、动车)的按照票价的70%给予补助;乘坐公共汽车的按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租用车辆发生的租车费参照该标准执行)。一次性市农业农村局帮扶科 024-79860260 
47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6〕135号)《关于印发铁岭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6〕58号)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由各县结合补贴申报面积、资金总量确定补贴标准。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024-79860302 
48耕地轮作休耕补助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轮作休耕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6〕9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39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任务县组织与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轮作协议。补助资金按照每亩150元。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024-79860302 
49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4〕140号)《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2026年铁岭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发[2024]17号)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定额补贴,各档次补贴额测算按照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不超国家发布机具档次的最高补贴。金农热线024-12316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024-79860307 
50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6〕254号)《转发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铁市农办发〔2026〕14号)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及服务对象各环节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脱贫地区、丘陵山区各环节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铁岭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农村经济服务科024-79860560 
51强制扑杀补助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牧发〔2017〕267号) 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消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所有者。我省纳入国家强制扑杀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马传贫和非洲猪瘟。禽15元/羽、猪800元/头(非洲猪瘟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鹿12000元/只,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一次性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024-79860305按省级政策文件补贴标准执行
52帮扶小额信贷贴息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金融监管总局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金发〔2026〕2号)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简称帮扶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中央财政通过常态化帮扶资金按照贷款利息的70%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待省级政策确定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024-79860235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53雨露计划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6号)《辽宁省乡村振兴局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社厅转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17号)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 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监测)家庭。每生每年3000元学年市农业农村局帮扶科 024-79860260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执行
5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1.《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2.《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辽农畜〔2021〕65号) 承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分两档,猪体长(从猪的双耳耳根轮廓线间距离最短处连线的中心点至尾根处的直线距离)30cm以下50元/头,体长30cm(含)以上80元/头;养殖场户自行分散处理的,由各地参照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给予适当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024-79860305按省级政策文件补贴标准执行
55肉牛增量提质补贴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1.《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6〕4号) 2.《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6〕592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6〕538号)正在制定中昌图县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及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具体补助标准昌图县同财政部门依据项目期内昌图县补助对象犊牛实际出生数量确定(资金预先分配下达昌图县,项目结束后据实清算),肉牛补助标准原则上为1000-1500元/头,不超过1500元/头。一次性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科'024-79860255 
56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科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机办〔2024〕5号)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机办〔2024〕4号)1.《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4〕176号)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力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农机〔2024〕203号) 3.《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辽农机〔2025〕80号)《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铁岭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发[2024]18号)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按照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确定。金农热线024-12316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024-79860307 
57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铁岭市水利局农业农村科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6〕20号)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4号) 2.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辽宁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细则〉的通知》(辽水合〔2020〕37号)《关于下达铁岭市2026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直补发放和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铁市水利发【2026】3号)经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600元/人·年市水利中心移民科024— 798606731.2026年6月30日后扶政策实施20年到期,2026年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核定的农村移民按每人300元标准发放,扶持20年为止;对2006年7月1日后新建水库搬迁核定的农村移民按每人600元标准发放。 2.设置5年过渡期。对已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扶持期限在现有基础上延长5年,扶持标准每人每年600元。
58小型水库库管员补助铁岭市水利局农业农村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小型水库管理主要职责及运行管理人员基本要求的通知》(水建管〔2013〕311号)1.《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小型水库管护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合〔2014〕5号) 2.《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村级水管员和小型水库库管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水农水〔2016〕184号) 水利部门注册登记(除辽水集团、大连市)的小型水库库管员1.日常库管员:省级补助平均8000元/人·年、省级年终一次性奖励资金平均1800元/人·年; 2.临时库管员:省级补助平均2650元/人·年、省级年终一次性奖励资金平均600元/人·年月、季或年市水利局建管科024-79860915 
59退耕还林还河补助铁岭市水利局农业农村科 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河凌河保护区河道综合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农〔2016〕622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42号)《铁岭市辽河流域生态封育工作实施方案》退耕(林)农户600元/亩·年(其中:对辽河保护区的退耕还河的家庭承包耕地,省每年亩均补助600元;对辽河干流(含东辽河)新增生态封育区补助标准参照原标准执行,由省和市分别按照80%和20%比例承担,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自筹资金解决。)市水利中心江河科024-79860673 
60村级水管员补助铁岭市水利局农业农村科 1.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工程计划的通知》(辽水合〔2012〕14号) 2.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水利服务站库房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和村级水管员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合〔2012〕22号) 村级水管员按照平均1万元/人·年的标准。其中,省对少数民族地区和重点贫困县按照不高于80%比例补助;对辽西北三市(铁岭、阜新和朝阳)按照不高于70%比例补助;其他地区按照不高于60%比例补助。月、季或年市水利局农水科024-79860946 
6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4〕5号);《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铁岭市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符合条件且没有实物配租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享受租赁补贴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的补贴标准按季度发放024-72682708 
62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铁岭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环〔2022〕263号) 2.《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指导标准〉通知》(辽民发〔2018〕56号) 受灾人员人均不低于90元。024-72682316 
63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铁岭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1.《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环〔2022〕263号) 2.《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指导标准〉通知》(辽民发〔2018〕56号) 受灾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元一次性024-72682136 
64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到人到户)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林草局关于修订〈辽宁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5号) 非国有林林权权利人国家补偿标准为16元/亩,省级补偿标准为8元/亩(其中自然保护区11元/亩),用于保护管理和经济补偿。024-79890533 
65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铁岭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 2.《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林草局关于修订〈辽宁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退耕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500元/亩,每年100元。024-75822352昌图县林业局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铁岭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                        2.《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林草局关于修订〈辽宁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退耕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500元/亩,每年100元。024-78833579铁岭县林草局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铁岭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 2.《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林草局关于修订〈辽宁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退耕农户补助标准为每年100元/亩。024-77842347西丰县林业局
66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铁岭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林草局关于修订〈辽宁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退耕农户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每亩退耕地补助100元,自政策到期次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20元。024-75822352昌图县林业局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铁岭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林草局关于修订〈辽宁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退耕农户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每亩退耕地补助100元,自政策到期次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20元。024-78833579铁岭县林草局
67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救助铁岭市总工会 1.《财政部关于印发〈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2〕377号) 2.《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21号)《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印发《辽宁省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办发〔2020〕45号) 困难职工家庭按照铁岭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不同困难类别分别确定。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68困难职工家庭大病救助铁岭市总工会 1.《财政部关于印发〈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2〕377号) 2.《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21号)《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印发《辽宁省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办发〔2020〕45号) 困难职工家庭补助不超过医疗医药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69困难职工家庭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铁岭市总工会 1.《财政部关于印发〈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2〕377号) 2.《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21号)  困难职工家庭市总工会研究确定。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70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救助铁岭市总工会 1.《财政部关于印发〈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2〕377号) 2.《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21号)《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印发《辽宁省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办发〔2020〕45号) 困难职工家庭按照铁岭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不同困难类别分别确定。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71彩票公益金 支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铁岭市妇女联合会行政政法科《财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25〕422号)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妇通〔2026〕4号) 到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024-7499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