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5〕7号),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创新技术转化应用,加快培育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生态,促进京津冀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协同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至8月1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zc@fgw.beijing.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0509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