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开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组织了建设期满的市级重点实验室验收以及备案满2年的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经单位自评、专家评议、现场考察和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信息并附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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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6年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 

     2.2026年开封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