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规定,省财政厅起草了《湖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于2026年9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调查征集”网站在线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邮编4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小企业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湖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湖北省财政厅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