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国资监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6〕355号)转发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和《申报材料清单》等文件(见附件1、2、4)编制申报书,于2026年8月15日前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按优先顺序分别填写《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材料(PDF、WORD版,刻盘)于2026年8月15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
联系人:市工信局装备科 谢霁 0596-2306772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pdf
附件3_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1_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pdf
附件2_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4_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5_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