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5批)认定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6〕4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和认定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5批)。

     二、做好推荐上报工作。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认定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指导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编制材料,确保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对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初审。请于2026年10月10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含推荐汇总表,附件6)、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材料1份)报送我局(创新与装备科)。

     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6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企业纸质变更资料(附件7,一式2份,电子材料1份)于2026年10月10日前一并报送我局(创新与装备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5批)认定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6〕41号)

               2.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

               3.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

               4.承诺书

               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提纲)

               6.推荐企业汇总表

               7.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

               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0日

(联系电话:28083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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