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推动龙岩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上传2026年龙岩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报材料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材料包括销售发票、交易辅证材料、物流配送信息、S/N码信息等。

(一)销售发票信息

发票销售方名称应为商务主管部门公告的参与活动企业名称。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商品开票金额须扣除企业、平台各类优惠和安装运输等各类服务费,但应包含政府补贴金额{政府补贴金额=[新机销售金额(不含服务费)-各类企业优惠(不含旧机回收价)]*政府补贴比例}。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以及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收货地址、消费者电话等信息。严格执行“一个资格、一件商品、一份订单、一次支付、一张发票”的对应原则。发票商品是报送录入服务机构系统的商品,企业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交易时间须在补贴活动日期内,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发票备注栏中应载明【消费者电话、收货地址、享受补贴金额、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对于自提产品,发票备注栏可不填写收货地址。

(二)交易材料

企业须通过平台或系统提交真实、完整、可追溯的相关销售材料,包括相关支付凭证:POS签购单(须有消费者本人签字)。同一订单的佐证材料须确保销售主体与公告主体一致,补贴资格领用人与补贴受益人一致。上述佐证材料可采取纸质(电子)凭证或接口数据资料等方式提供。

(三)物流配送信息

送货或提货时间原则上应在下单后30天内,最迟不得超过2027年1月15日。具体情况如下:

1.有独立物流配送体系或委托平台配送销售订单的企业,应提供不可更改销售配送物流轨迹文件,文件包含物流单号、顾客信息(如商品名称、收货地址脱敏信息、收货人脱敏信息、收货人电话脱敏信息等)。

2.企业自配送的(无法提供不可更改销售配送物流轨迹文件),提供包含产品信息、收货地址、收货人、单价、数量及金额等信息的发货单。

(四)S/N码信息要求

1.家电产品。采集外包装S/N码信息,产品外包装未印有S/N码信息的,则拆箱采集机身S/N码;其中,中央空调需采集外机外包装S/N码或拆箱后的外机S/N码;笔记本电脑拆箱后,需采集外包装及机身S/N码照片,并拍摄开机点亮屏幕照片;台式电脑拆箱后,需采集外包装及机身S/N码照片。

2.数码和智能产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采集外包装S/N码、亮屏S/N码照片。智能眼镜产品采集外包装、机身S/N码照片;机身未印S/N码的,可通过连接手机APP采集S/N码,并与外包装上的S/N码一起拍照。

以上S/N码须清晰地看到数据信息。

(五)家电产品闭环照片要求

家电产品(电脑除外)送货拍照采集商品安装完成后的水印照片,照片须附拍摄时间、定位等水印信息。

二、留存备查材料

2026年,企业应拥有参与活动的平台或系统。平台或系统须支持订单台账清晰查询与管理,能完成与服务平台核销、审核接口对接及数据传输。为核对商品交易真实性,平台或系统须保留涉及活动产品的采购、库存管理、收入账以及申请补贴所需的相关原始销售记录、凭证等,以供审计备查。

三、材料提交方式

2026年,企业通过所属平台或系统与省级服务平台数据传输接口对接,上传补贴审核所需的相关数据。

四、上传权限申请

线下企业需联系收单机构对应的客户经理(设备装机人员)申请开通权限;线上平台需与省级服务平台确认完成系统对接。在权限开通后,线下企业可通过二维码(附件),使用云闪付APP扫码上传材料。线上平台已完成数据传输接口对接,通过审核平台接口实现材料上传。

本公告中未尽事项,按市商务局下达的活动指导单执行。

附件:2026年线下企业上传申请材料二维码

龙岩市商务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