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拟开展《海南省深化应用场景培育与开放研究》课题承研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工作内容

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一是场景创新战略导向与政策内涵。梳理国家重大规划、重大会议及有关部委关于场景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场景创新的基本内涵、主要类型、关键主体、工作流程和实施路径,为我省开展场景创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和理论支撑。二是海南省场景创新现状分析。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海南省开展场景创新的现实基础、潜在需求、比较优势及存在问题。三是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系统梳理场景创新先行地区工作体系构建、场景挖掘开放、供需对接撮合和政策机制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总结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为海南开展场景创新工作提供参考。四是海南省应用场景创新工作思路、目标举措及推进机制研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提出海南省场景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预期成果报告一份。

二、课题预算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41.11万元。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式四份送至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深化应用场景培育与开放研究课题申报”,邮编570204),电子版发至cyc_fgw@hainan.gov.cn。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课题研究时长为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课题承担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自2025年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或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列入不良行为、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日期须为本课题遴选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七)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近5年有承担过第三方评估或重大课题的相关经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八)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20%;

(九)申请单位应长期关注和全面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情况,熟悉海南自贸港政策现状,对场景创新理论、场景培育相关政策及实务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有相应的专业化研究队伍,具备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课题承担经验,近三年内承接过场景培育、场景创新等相关或类似相关课题研究。在核心期刊发表过场景培育、场景创新研究等相关或类似论文的可酌情加分,提交过场景培育、场景创新相关咨询报告并获得积极反馈的单位可酌情加分;

(十)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要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相类似的课题或发表过类似成果(近3年)。课题组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含课题负责人)。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48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先生0898-65300190

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附件: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