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隔夜评标活动,有效防范评标时间过长引起的健康风险,保障评标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夜评标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夜评标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隔夜评标(包括评审,下同)活动,保障专家合理作息,有效防范评标时间过长引起的健康风险,保障评标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4年第26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夜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17〕2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评标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隔夜评标,是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工作无法在当日完成,需延长至次日或多日接续开展评标的活动。
第四条 招标人(采购人)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负责隔夜评标的组织实施。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交易中心负责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预估需要进行隔夜评标的,应在专家抽取前填写《隔夜评标项目信息表》(附件1),提交交易中心预约隔夜评标相关服务保障,并报告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若未提前提交,且评标委员会(包括评审委员会,下同)在当日22时前仍未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及时补填该表提交交易中心,并报告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第六条 项目实行隔夜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于评标当日22时暂停评标,填写《专家休息期间需求登记表》(附件2)。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场地情况,引导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评标区内指定区域隔离休息。休息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指定区域独立休息,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交流或接触,不得讨论或泄露与评标有关的事项内容,不得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超过评标当日22时,如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经商议一致同意继续评标的,需全体成员共同签署《承诺书》(附件3),并经招标人(采购人)确认后继续进行。招标人(采购人)应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暂停评标后,应确认系统评标阶段,检查评标资料的完整性,封存评标资料,关闭评标室。
第八条 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配合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封闭评标室、粘贴封条,并做好记录。因场所布局、设施设备特殊等客观原因无法对评标室进行封闭管理的,在暂停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得开启使用评标设备、翻阅评标资料或接触项目评标有关信息。
第九条 封标次日上午8时30分,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配合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启封评标室,并做好启封记录。
第十条 待评标室启封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继续评标。评标室因客观原因未封闭管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于次日上午8时30分进入评标室继续开展评标工作。
第十一条 参与隔夜评标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将评标活动的有关资料带离评标室。
第十二条 评标区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隔夜评标的专家,在进入评标区前,应处理好个人事务。因紧急、必要事由确需与外界联系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隔夜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突发疾病或遭遇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导致评标不能正常接续进行的,招标人(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及时报告相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行业规定及法定程序确定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 已提出实行隔夜评标的项目,若当日顺利完成全部评标工作,隔夜评标相关流程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隔夜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评标纪律及评标现场管理制度。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程由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隔夜评标项目信息表
2.专家休息期间需求登记表
3.承诺书
附件1
隔夜评标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码 | |||
招标人 (采购人) | 联系人及 电话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及 电话 |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 |||
开标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预估隔夜评标接续天数 | |
项目隔夜评标情况说明 | |||
代理机构 意见 |
盖章: 日期: | ||
招标人(采购人)意见 |
盖章: 日期: | ||
备注 | |||
附件2
专家休息期间需求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码 | |
1.本人休息期间有无定时提醒等需求: £无特殊需求 £需要定时提醒(时间: ) £其他需求说明:
2.本人确认:现阶段身体状况可正常参与隔夜接续评标工作,无不适症状。
评标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注:本表由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专人保管,仅用于当晚休息期间服务提醒,严禁泄露专家个人信息。
附件3
承诺书
招标人(采购人):
项目名称及编号: 评标工作预计不能在当日22时前完成,经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充分商议,一致决定在 年 月 日22时后继续评标。承诺人知晓长时间评标存在健康风险,自行承担继续评标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采购人)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下载:
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夜评标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贵数政规〔2026〕1号).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