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财政支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发〔2026〕12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产业强村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发〔2026〕37号)有关精神,经各地自主申报、专家集中评审,现将2026年度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强村项目拟支持对象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对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

受理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处,电话:027-67818636,电子邮箱:hbscztnyc@163.com。

湖北省财政厅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