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025 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025 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旗县市(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盟文化馆(盟非遗保护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管理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根据报送的评估考核单位意见,经我局审核确认,形成锡林郭勒盟 2025 年度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活动评估结果建议名单,现将评估结果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19日(3 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
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写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时间:09:00-12:00;14:30-17:30电子邮箱:xmfybh@qq.com
联系电话:0479-8235549
附件:2025年度锡林郭勒盟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公示名单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6 年 8 月 14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