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厦工信规〔2026〕4号,)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厦门市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入库培育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培育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市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若为多主体联合共建的中试平台,以牵头单位为主申报,牵头单位应承担建设及运营的主要任务,联合单位承担平台建设重要工作,牵头单位不得再以联合单位身份,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同领域中试平台。
(二)平台具备一定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明确的专业化中试服务方向,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具备固定的中试场地或中试线。有用于中试服务的设备、仪器、软件等。
(三)拥有本领域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和运营服务团队。
(四)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有明确的中试服务清单。
请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积极发动辖区内相关单位申报,有意向申报培育的单位请对照入库培育相关要求,填写《厦门市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培育汇总表》,于8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汇总表电子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发至厦门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邮箱:xmgxjcxc@xm.gov.cn。
二、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联系电话:2896770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
附件:厦门市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培育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