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机制,我委对《北碚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北碚农业农村委〔2021〕156号)进行了初步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邮编:400711)。来信请注明“《北碚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6867037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18:00。

附件:1.北碚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北碚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