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实《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广揽人工智能高端人才,汇聚人工智能智力资源,支撑全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省内公开征集相关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专家征集面向省内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单位开展。主要征集在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二、征集方向

(一)人工智能支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算力。

(二)人工智能应用拓展,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农业、制造、能源、文旅、消费、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助残、交通运输、低空经济、科学研究、社会治理、安全治理。

(三)人工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消费终端。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3.须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能参与委托的工作内容,依法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对知悉的相关内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专业条件

专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科研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具备较高的技术或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相关领域项目经验,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发展前沿动态;

2.企业类专家:就职于人工智能产业相关领域,技术工作业绩好、专业知识水平高、工作履历丰富的企业负责人、研发高管或核心研发人员。

四、征集程序

(一)推荐报送。请申请人根据所在单位性质,经由对应推荐单位报送材料:

1.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推荐;

2.中央企业及民营企业:由企业所在市(地)发展改革委推荐;

3.其他: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

(二)报送要求。请推荐单位于2026年9月8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汇总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汇总+推荐单位”。

1.由推荐单位填写的《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可编辑文本Word、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

2.由申请人填写的《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表》(附件2),可编辑文本Word、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

3.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双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

每位申请人的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须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

(三)申请人须对所填写信息负责,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勿随意填写。推荐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专业能力、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推荐信息真实准确,按照推荐顺序做好排序,审核后在汇总表上盖章。

(四)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经审核后择优纳入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库。

(五)本次专家征集截止后,后续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

(六)入库后,若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反馈,以便更新。若涉及职称、职务、工作驻地及工作单位信息变动,需所在工作单位开具有关说明并盖章确认,同时将扫描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黄欣玫  0451-82614462

尚郅龙 0451-82623136

电子邮箱:gjsc2021@163.com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2: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表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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