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人事)局,各

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和申报路径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2026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我市所有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均须使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认定)、公布、发证等全程网上办理。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官网首页,点击“资讯中心—专题专栏—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前可在该平台--帮助中心自行下载学习《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联系电话:63687880、65329082、63730880。

申报路径如下:

(一)参加合肥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

参加合肥市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审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申报有关事宜如下:

1.参加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各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联系电话:62674267。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号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其中参加工程系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信息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具体事宜可直接与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联系,联系电话:65326260。

申报人通过“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上集中申报,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10月16日17:00,逾期申报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

各评委会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17:00,各级审核部门需对申报人发起的申报材料及时审核提交,逾期提交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受理。

对申报材料成功提交至评委会的申请,申报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10月30日17:00,逾期缴费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受理缴费,系统将默认申报失效。

申报工程系列、农业系列中级及高级职称人员均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职称评审--最新评审动态”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参加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具体要求由市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62878031,62691165,62692757。

3.参加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卫生系列职称评委会评审,申报具体要求由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会同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4.参加文化(艺术、群文、文博、图书)、新闻以及高新区、新站区和相关企业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申报具体要求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另行通知。

(二)参加县(市)区、开发区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

参加各县(市)区、开发区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通知为准。联系电话:肥东县67714372、67724912;肥西县68829487;长丰县66671464;庐江县87339559、87312016;巢湖市82185802;瑶海区64496082;蜀山区65597579;包河区63357633;庐阳区65699280、65699807;经开区63852853;高新区65326260、65359622;新站高新区65777101、65777122、65777553、65777560、65777572;安巢经开区82811202。

(三)参加安徽省高级及部分中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

参加委托安徽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审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相关申报评审要求以各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知为准。其中,省各评委会对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和审核受理截止时间未分别予以明确的,申报人所在单位至少于评委会材料受理截止前2个工作日,将申报人材料点击提交,由申报系统各级审核账号按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63536513。地址:市人社局13楼(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1302室。

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及评审通知,可直接登录安徽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查询。

(四)申请职称直接认定

1.企业博士后职称评审认定。在全国或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揭榜领题赛等获奖,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出站后继续留皖,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企业博士后申报职称,由省博士后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委员会按照《关于深入推进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15号)、《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20〕230号)评审认定。具体申报事宜以省人社厅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其他事业单位博士后申报职称,由相关高评会受理并按规定评审。

2.申请认定中、初级职称。2026年起,中、初级职称认定全面推行线上全流程办理,同一年度每个认定会只能发起一次认定计划。符合中初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模块在线注册、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学历、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等佐证材料扫描件,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中级职称认定、市直单位及档案在市属人事代理机构人员的初级职称认定,材料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7日~10月16日17:00。有关事项详见合肥人事考试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初次认定职称业务指南》。

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初级职称直接认定的,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和工作流程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申报人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的申报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不得过度打码(如有关获奖、专利证书以及所在项目组其他成员姓名,履历中原单位、合作单位信息等)。申报人应按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线上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核时根据核验需要,另行通知提供相关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审签表》、《单位公示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页;

4.《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或《非在编人员证明》(事业单位申报人需提交);

5.《申报破格评审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申报破格评审人员需提交);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实行聘任制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交);

7.《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8.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由系统链接主流学术数据库进行查重,申报人除按要求提供公开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图片或扫描件外,须按系统提示上传供重复率检测用的电子版论文。

申报人须登录网站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线上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果文件下发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保管以备核查。省、市各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材料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二)工作流程

申报职称评审,需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公示后,逐级上报,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4。

1.个人申请。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责,并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或认定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职称。

2.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情况,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及申报材料“原始版”和“打码版”的一致性进行确认。初审后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审签表》《单位公示证明》方可上报。

3.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复核,对申报人身份、工作岗位、学历、资历、业绩成果以及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需要完善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4.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

在我市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须经市人社局审核;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须经省人社厅审核。

我市未设立相关评委会的,由市人社局委托省相应职称评委会评审。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后,由市人社局线上开具委托评审函。县(市)区、开发区未设立相关评委会的,由同级人社部门委托市相应职称评委会评审,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即可,不需上传委托评审函。

5.评审结果公示和审批。职称评审结束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通过人员经相应级别人社部门审批下文后,可自行打印电子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四、有关职称政策说明

1.关于继续教育学时。我市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相关事项,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相关要求执行,《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政策问答》可登录合肥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无需到市人社局办理复核手续。

2.关于任职年限和业绩成果节点。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2026年申报职称评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如: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任职的,任职年限满5年;2022年1月1日及以后任职的,任职年限不满5年,以此类推)。申报人业绩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成果。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起始时间从聘任之日起算,不实行聘任制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起始时间从取得资格之日起算。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度不得申报且任期年限相应顺延。

3.关于职称直接认定。对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认定专业一致或相近,按以下学历、资历条件直接认定中、初级职称: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直接认定仅限初次,不包括“以考代评”系列。

4.关于转系列、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应当进行转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进行申报。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破格申报必须从严掌握,其他具体要求按照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5.关于非社会化与社会化职称的衔接。在我市通过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评审、民营科技评审等各类非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仅限非公经济组织使用,该职称不作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聘任的依据;在申报社会化评审职称时,降一级别使用,无需重新换发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书。

6.关于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专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以及其他中央、国家有关部门法规文件,不再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报考职业资格考试及职称考试前,须事先取得单位同意;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即“以考代评”人员),事业单位可结合工作需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相应程序,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

7.关于部分领域持境外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部分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31号)精神,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相关规定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大硅谷提供专业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符合建设工程专业申报条件的(不需另行换发职称证书),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8.关于数字技术工程师申报职称。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评价的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9.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报职称论文。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10.关于“绿色通道”职称申报。符合我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条件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等国家明确有准入考核要求的系列(专业),从原渠道参加职称评审,不得从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卫生系列职称。

11.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人员职称申报。援藏援疆援青(简称“三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实施非“三援”支援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从原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五、优化职称评审工作

1.持续推行职称“盲评”改革。实行评委盲抽、材料盲审、过程盲评。评委会组建单位在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督人员)监督下抽取专家评委,评审系统自动匹配、随机产生。评审系统自动分配评审材料。评委看到的申报材料关键信息(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打码屏蔽,姓名以编号序列号代替。鼓励有条件的评委会组建单位探索实行职称评审全程录音录像。

2.落实评审工作备案制度。各级评委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评审工作计划、方案及结果进行备案。评审方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超范围开展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探索评审专家异地交流机制。对申报人数量较大(300人以上)的卫生、教育、工程等系列(专业)评委会及相关领域专家分布较为集中的专业评议组,异地专家应不少于1/3。自主评审单位参照执行。经备案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人社部门报送《评审委员会召开申报表》,经审核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3.规范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直接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4.明确委托评审程序。我市有相关系列(专业)评委会的,原则上不向市外委托评审职称。中央驻肥、省直单位如需委托我市相应评委会评审、认定的,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高级职称报省人社厅同意、市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受理;中级职称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受理;初级职称报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受理。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认定结果一律无效。

以上委托评审均须附职称证书网查凭证、企业资质、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核验。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以省外公司名义冠名的在皖民营企业,无须出具委托评审函,由各级人社部门按层级受理申报。委托评审通过人员,按管理权限,由职称管理部门核准公布。

5.压实资格审核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标准条件、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应及时告知审核结论,向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反馈未审核通过原因;对申报人材料确需补充的,须告知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相应材料。审核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各职能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重点加强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现有职称、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以及论文发表期刊的合规性进行认真查验。推动职称申报数据与学历、论文查重(AI撰写检测)、期刊合规查验、持有职称证书、社保等数据联通核验,筛查处置异常数据。

6.依规开展异地确认。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在我省用于职称申报、岗位聘任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证书原件及相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信息等,组建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对科研诚信、业绩水平综合评价后,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民营企业可比照执行,或自行确认其专业技术水平后,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上述人员当年度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线上办理异地职称确认,直接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官网,点击“资讯中心—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个人中心—异地职称”进行办理。

在我省用于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本着“谁使用、谁评价”原则,由用人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证书原件及相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信息等开展核验。

7.畅通民营企业人员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可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各地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兜底。全市各级评委会向评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放,所有评委会组建单位和人社部门,主动帮扶区域内民营企业建立职称申报账户,指导申报人建立个人申报账户。

8.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严守政治与职业操守底线,确立以德为先评价导向,将科研诚信、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审首位,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学历、资历、聘期、论文、专利、课题、获奖、业绩、病历、技术报告)必须真实完整,签署诚信承诺书,对真实性终身负责。存在科研失信、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所有“打码版”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本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各评委会应主动加强规范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打码行为,统一尺度标准,避免出现将主要业绩内容、关键核验信息隐去等过度打码行为。

9.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规定。全面强化申报人、申报单位、各级审核人员、评委会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严禁将涉密项目材料、涉密课题报告、内部涉密技术文件等作为业绩佐证上传职称评审线上申报平台。如有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纪律与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经办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线上审核工作流程,及时接收审核申报材料,耐心细致地为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职称评审工作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二要加强评审监管。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监管规定,对职称评审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的检查和指导,督促抓好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等工作。严禁出现违反当年度评审通知及评审方案,随意延长职称申报时间、随意开放系统端口、随意搭车接收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补交材料等问题。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抽查。

三要严肃评审纪律。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依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对违反职称评审纪律、影响评审质量、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严格实行职称评委会退出制度,对评审质量不高、信访舆情频发、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年度职称评审、职称管理工作受到2次通报或整改效果不佳的,收回相应职称评审权限。

四要加大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各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及时解读职称评审政策。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化解职称评审信访矛盾和可能舆情作为重要工作。要持续关注群众咨询和反映较多的问题,深入企事业单位,“面对面”开展职称政策宣讲,提升政策知晓率。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1.2026年度合肥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一览表

2.2026年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初级职称评委会一览表

3.2026年度安徽省高级及部分中初级职称评委会一览表

4.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图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9日    

 

 

 

 

 

 

 

 

 

 

附件1

2026年度合肥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一览表

序号

评委会名称

评委会组建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合肥市卫生系列高

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卫健委

组织人事处

汪 

65879967

另行通知

2

合肥市机电工程专业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3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另行通知

 

4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5

合肥市管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教育局

教师工作处

李金玉

63505181

6

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另行通知

 

7

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8

合肥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9

合肥市党校(行政学院)

系统教师系列中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10

合肥市工程系列中

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11

合肥市机电工程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12

合肥市建设工程专业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申报材料由市城乡建设局

统一受理

 

13

合肥市建设工程专业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市城乡建设局

人事处

苏少霞

62878031

14

合肥市农业系列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15

合肥市公证员专业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

62674267

 

16

合肥市新闻系列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市委宣传部

组织干部处

侯莉莉

63537524

 

17

合肥市艺术系列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市文化和旅游局

人事处

高修泉

63509928

 

18

合肥市群众文化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市文化和旅游局

人事处

高修泉

63509928

 

19

合肥市文物博物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市文化和旅游局

人事处

高修泉

63509928

 

20

合肥市图书资料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市文化和旅游局

人事处

高修泉

63509928

 

21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

陈薇依

62665227

受理评审本单位人员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

22

合肥高新区机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朱 

65326260

 

23

合肥高新区生物制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朱 

65326260

 

24

合肥高新区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朱 

65326260

 

25

合肥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朱 

62674267

65326260

申报材料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统一受理

 

26

合肥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朱 

62674267

65326260

27

合肥市工程系列量子信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市人才综合

服务中心

吴毅俊朱 

62674267

65326260

28

合肥新站高新区机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韩玉萍

65777101

 

2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

公司

 

65309113

受理评审本单位人员人工智能专业职称

 

 

附件2

2026年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初级职称评委会一览表

序号

评委会名称

评委会组建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肥东县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陈  涛

67730002

2

肥西县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张  再

68850093

3

长丰县工程系列初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

长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王  军

66671589

4

长丰县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孙  超

66671331

5

庐江县工程系列初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

庐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钱君玮

钟  鼎

87329475

6

庐江县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钱自来

87338900

7

巢湖市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项阳明倪  成

82627509

8

瑶海区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赵  杰

64490192

9

蜀山区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葛瑞玲

65770030

10

包河区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吕虎明

63357133

11

庐阳区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余  露

65699978

12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

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张飞转

65860530

13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社会发展局

杨  慧

63886182

14

合肥新站高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社会发展局

孙德海

65777122

 

 

 

 

附件3

2026年度安徽省高级及部分中初级职称评委会一览表

序号

评委会名称

评委会组建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安徽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委宣传部

张  宏

62608962

2

安徽省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委宣传部

龚  浩

62607021

3

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安徽行政学院)

黄云鹏

62173034

4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教育厅

马义超

62815925

5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教育厅

马义超

62815925

6

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科技厅

赵云飞

62655987

7

安徽省实验技术人才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科技厅

赵云飞

62655987

8

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工信厅

徐志龙

62871817

9

安徽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工信厅

胡  娟

62871884

10

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工信厅

王晓龙

62876691

11

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司法厅

陈  威

65982260

12

安徽省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司法厅

张志强

65982109

13

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财政厅

张宁宁

68150465

14

安徽省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自然资源厅

王青军

62553223

15

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生态环境厅

阚云松

62376659

16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住建厅

林志诚

62871269

17

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

徐思宇

63635822

18

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农业农村厅

陈正顺

62666821

19

安徽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农业农村厅

陈正顺

62666821

20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水利厅

徐小杰

62128408

21

安徽省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林业局

董晓伟

62635520

22

安徽省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王静雅

62897076

23

安徽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王静雅

62897076

24

安徽省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王静雅

62897076

25

安徽省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王静雅

62897076

26

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卫健委

吴  翔

62998510

27

安徽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审计厅

汤  玲

64678238

28

安徽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国资委

刘世春

62687894

29

安徽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王静雅

62897076

30

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王静雅

62897076

31

安徽省体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体育局

周旭华

62885043

32

安徽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统计局

牛继武

62299715

33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市场监管局

洪桂寿

63356047

34

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药监局

刘丽君

62999273

35

安徽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档案馆

杨  影

62709207

36

安徽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地矿局

张婷婷

64652360

37

安徽省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通信管理局

盛  芹

65680792

38

安徽省快递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邮政管理局

吴悦文

65350949

39

安徽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社科院

王子骞

63438326

40

安徽省引进人才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凌  鑫

62998227

41

安徽省文学创作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文联

黄舒良

62888172

42

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王苗苗

62635052

43

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科学技术协会

王  谦

62627525

44

安徽省应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应急管理厅

胡安城

62999549

45

安徽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委网信办

李  勇

62606135

46

安徽省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数据资源局

赵  铎

刘  奇

62999673

62999729

47

安徽省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数据资源局

赵  铎

刘  奇

62999673

62999729

48

安徽省高技能人才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张开成黄晓萌

 

62623630

62663207

49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工信厅

侯  雷

62876682

50

安徽省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干小莉

65626408

附件4

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