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拟推荐20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第七批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异议书须写明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口头异议均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0号
电 话:0534-3329535
电子邮箱:bzswhgfyb@163.com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1日
附件: 滨州市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名单
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