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科工局),市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6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和复核对象

评价对象:2026年申报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申报评价企业须满足《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入“去申报”相应模块办理。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评价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上传与直通条件有关佐证材料即可。

(二)各县区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在系统里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要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积极动员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将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于9月24日前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至系统。对申报资料造假的企业,取消企业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请各县区、开发园区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同时在企业提交的自评表中填写相应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于10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审、系统提交,并将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1)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办。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汇总表

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盖章):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

(如是,请注明)

 

 

 

 

 

 

 

 

 

 

 

 

 

 

 

 

 

 

 

 

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所有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完成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导出PDF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等信息)

3.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登录“信用安徽”网站,下载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信息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二、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5.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6.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7.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8.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非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

9.2024年、2025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10.2024年、2025年审计报告(应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资产负债率等)

11.已授权的I类、Ⅱ类知识产权证书

12.主导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的自我说明

13.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附件3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