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科研资金使用效益,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毕节市科学技术局起草了《毕节市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2号令)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文件规定,现将文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27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科学技术局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李维
电 话:0857-8223104
(四)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bjskjjzgk@163.com
(五)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8号毕节市科学技术局战略规划科;邮编:551700。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