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融资模式实施细则》(青科字〔2024〕18号),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应为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技型企业:

1.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或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2024年8月1日之后发生业务的上市公司);

2.《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融资模式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支持范围

对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开展投保贷、投贷、跟贷业务并已结清贷款,且此笔贷款未享受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补贴的企业予以贴息补贴。

对在2024年8月1日之后,2026年8月31日之前开展保贷业务并已结清贷款,且此笔贷款未享受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补贴的企业予以保费补贴。

(二)贴息、贴费标准

单个企业通过投(保)贷融资模式中投保贷、投贷、跟贷等形式获得贷款总额度5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企业贷款合同签订时最新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贴息;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照企业贷款合同签订时最新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予以贴息;100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贴息。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按实际贷款利率标准补贴。单家企业累计贴息不超过3年。

单个企业通过投(保)贷融资模式中保贷形式获得贷款,根据企业签订的担保(保险)协议费率超过2%(含)的按照1%予以补贴,超过1%(含)不到2%的按照0.5%予以补贴,单家企业累计最高补贴10万元。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常态化备案制,企业在开展投(保)贷联动业务后,注册账号登录“青岛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备案。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进行评审,对企业符合条件的备案业务按政策标准兑现补贴。

(二)具体操作 

1.注册账号

申报单位登录“青岛市科技局官网-青岛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https://qdkjj.qingdaokjjr.com:8082/qstf/#/home(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在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山东政务网登录。若申报企业、贷款银行、担保(承保)机构无山东政务网账号,需点击“注册”,进入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青岛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及时联系主管单位(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账号绑定审核。

2.业务备案

登录“青岛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后,在“政策兑现--投保贷”模块中,点击“我要备案”,投保贷、投贷、跟贷模式开展的业务,以银行贷款合同为基准,每笔贷款合同单独形成一条备案记录。保贷模式开展的业务,以担保协议或保险单为基准,每笔担保协议或保险单单独形成一条备案记录。单笔贷款只能选择一种业务模式申请补贴。

附件要求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多页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对扫描文件做好相应命名,具体包括以下附件:

(1)投(保)贷联动业务企业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符合政策支持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是指提供与贷款合同签订年度一致的证明材料,其中企业符合科小,需提供当年度科小公告截图或系统显示编号截图;企业符合中小微高企(不含上市),需提供有效期高企证书电子版);

(5)银行借款合同;

(6)企业贷款到账凭证;

(7)企业贷款已结清相关证明材料;

(8)青岛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4);

(9)“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见附件5);

(10)投资机构认股承诺协议(具体是指投资机构和企业之间约定的行权条件、价格、方式、额度等权责利内容的期权协议);(仅投保贷、投贷模式上传)

(11)增信机构的增信担保保证合同(具体是指企业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的融资担保文件);(仅投保贷模式上传)

(12)增信机构未向企业方提出反担保的承诺书(见附件3);(仅投保贷模式上传)

(13)投资机构的投资协议(具体是指在贷款发放日前3个自然年内,有出资入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投资行为且尚未退出的标识股权发生变更的合法有效协议);(仅跟贷模式上传)

(14)投资行为发生证明(具体是指能证明出资入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投资行的验资报告、资金到账银行回单等);(仅跟贷模式上传)

(15)担保(保险)机构的担保(保险)协议(通过担保机构增信获得的贷款,提供企业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的融资担保文件,以证明该笔贷款业务与担保增信的关联关系;通过保险机构贷款保证保险增信获得的贷款,提供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单,保险单的投保人应为贷款企业,被保险人应为银行);(仅保贷模式上传)

(16)其他相关材料。

3.业务审核

各贷款银行、担保(承保)机构负责提醒并辅导申报企业开展线上备案操作,同时对企业填报备案信息进行初审,确保备案信息填写准确,上传附件材料完整。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并盖章上传《“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6)。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备案信息材料的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政策补贴支持条件。

(三)时间安排

对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开展投保贷、投贷、跟贷业务并已结清贷款,且此笔贷款未享受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补贴的企业予以贴息补贴。对在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开展保贷业务并已结清贷款,且此笔贷款未享受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补贴的企业予以保费补贴。申报企业、各有关单位须在2026年9月24日17时前完成备案流程。

(四)咨询与监督

1.业务咨询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728768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电话:85911342

2.技术咨询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85912992

3.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16

附件:1.投(保)贷联动业务贴息申请表

2.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3.增信机构未向企业方提出反担保的承诺书

4.青岛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5.“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

6.“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8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