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夯实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区农业农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包括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规定可能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或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欢迎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请于2026年9月1日至10月1日之间,反馈至电子邮箱:liyujiao@pudong.gov.cn,联系电话:20226672,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青艺路236号),邮编:201299。
特此公告。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