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2〕4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历史建筑认定、保护、修缮利用及监督管理工作,健全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长效机制,我局牵头起草了《贵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指定公示网站查询,了解相关内容,若有意见,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为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保护管理办法,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部门: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51-85845121(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联系人:许思筑。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SOHO商业街G座十四楼1404办公室。

电子邮箱:891823719@qq.com。

附件:1.贵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贵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