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公平公正,现对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拟推荐参加2026年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选的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9月7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自治区国资委规划发展处(联系人:刘继兵;联系电话:0471-4896602)提出书面意见,对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相关人员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表述,以便自治区国资委酌情处理。凡匿名提出异议、超出期限提出异议者,均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