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室局,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有效发挥标准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按照《关于下发〈支持《苏州市实施标准化“七大工程”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市监管发〔2025〕54号)和《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推进标准化、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苏高新管〔2024〕25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苏州高新区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

2.规范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项目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下发〈支持《苏州市实施标准化“七大工程”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市监管发〔2025〕54号),已经申报过苏州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标准化战略资助的项目,不参加此次申报。

申报标准应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资助对象为:制定项目中排名第3至第5位的起草单位,修订项目中排名第2至第5位的起草单位;地方标准的资助对象为:制定和修订项目中排名第1至第5位的起草单位。标准发布日期及起草单位排名均以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为准。

同一申报单位若参与同一系列标准多个部分的起草工作,政策周期内仅予以一次资助,其余部分不再重复支持。申报单位须自行比对并审慎确定申报部分。

二、其他事项

1.本通知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2026年度奖补资金预算规模、申请资助项目数量等因素统筹协调奖补工作。

2.2026年9月18日后不再接受新提交的资助项目申请,请务必认真排查,应报尽报。

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主体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主体不反馈、或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仍不合格的,不予资助。

三、申报方式

(一)书面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请根据所申报的项目填写对应的资助项目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2)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报至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

(二)电子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请将资助项目申请表、汇总表和附件材料(盖章件)扫描为电子档,于2026年9月1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bzjl_snd@163.com。

联系人:谢维,电话:0512-68093962。

附件:1.苏州高新区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请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项目)

      2.苏州高新区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