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辽工信装备〔2026〕78号)规定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组织2026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资格审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工信厅装备工业二处反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国光 024-86894130
附件:审核通过项目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日
根据《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辽工信装备〔2026〕78号)规定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组织2026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资格审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工信厅装备工业二处反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国光 024-86894130
附件:审核通过项目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