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我省工业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持续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切实推动我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据《“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规〔2026〕169号)、《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湘工信节能〔2022〕5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寻找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头雁”活动,甄选发布一批重点行业能效“头雁”,强化节能经验推广,发挥标杆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全面提升。为确保活动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本次“寻找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头雁”活动包括3项内容:能效“头雁”、水效“头雁”、能源管理“头雁”,活动范围见附件1。
(一)能效“头雁”。活动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石化化工、机械、新能源7个行业的相关主要产品(或工序)。
(二)水效“头雁”。活动范围为钢铁、有色、建材、轻工、石化化工、纺织6个行业的相关主要产品(或工序)。
(三)能源管理“头雁”。活动范围为年综合能耗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所有工业企业。
二、活动形式
本次“寻找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头雁”活动有3种参与形式。
(一)企业自主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自主进行申报。
(二)工业节能监察推荐
结合2026年全省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由各监察小组根据现场监察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择优推荐。
(三)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推荐
结合2026年全省工业节能降碳诊断工作,由各诊断机构根据现场节能诊断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择优推荐。
获评能效“头雁”的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等,并在技术服务、绿色金融、宣传推广方面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企业申报期前三年应实施过相关节能降碳或节水技改。
(二)特殊条件
申报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按照所选择的申报类别还应满足以下特殊条件:
1.能效“头雁”
申报企业单位产品(或工序)能耗指标必须达到相应国家(行业、地方)能耗限额等级1级水平(先进值)或《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中标杆水平。
2.水效“头雁”
申报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取水量)指标达到《工业用水定额》(GB/T18916)或《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DB43/T388.2-2025)先进值要求;达到节水型企业评价国家标准的要求。
3.能源管理“头雁”
申报企业须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或能碳管理中心,实现对主要能源消耗、重点耗能设备的实时可视化管理;须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相关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须达到《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与评价》(DB43/T1987-2021)优秀等级评价要求。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按申报类别及要求如实填报申报表(附件2~附件4);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1份;
3.提供企业简介和节能节水技改相关情况简要说明材料1份。
(二)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
五、申报方式
企业自主申报材料、各监察小组及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推荐企业名单与配套申报材料扫描件,均统一打包报送至我中心工作邮箱:hnjxwjnjc@163.com。
联系 人:李 劼
联系电话:0731-85551974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342号湖南省企业服务大楼
附件:
1.“寻找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头雁”活动范围
2.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头雁”申报表
3.重点工业行业水效“头雁”申报表
4.重点工业行业能源管理“头雁”申报表
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