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科研院所、高校,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糖〔2022〕13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工作,经研究,现将《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评审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6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糖〔2022〕1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甘蔗新品种研发选育工作,推进突破性甘蔗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激发育种者积极性,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甘蔗优良品种的育种者,包括选育单位、团队及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甘蔗品种在广西2025/2026年榨季的入榨量达到100万吨以上(入榨量信息由制糖企业提交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的甘蔗品种应获得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证书。

(三)申报的甘蔗品种在区域试验中应比对照品种增产,成熟期蔗糖分应达到14%以上。

(四)申报的甘蔗品种属于境内自主研发选育品种。

三、申报材料

(一)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证书扫描件和纸质复印件。

(三)品种参加区域试验情况报告(由育种者或区域试验主持单位提供)。

(四)申报主体所在单位公示材料。

(五)申报主体承诺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主体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径送我委,报送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广西发展大厦东楼1402室。同时请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gxtybtlc@gxi.gov.cn。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或正处于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2.未完成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不得申报。

3.后补助项目申报应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且同一申报主体三年内不得申报后补助项目。

(二)育种者所在单位应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并出具承诺意见。

(三)逾期不再受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系,联系人:熊名正,联系电话:0771-2328210。

附件:1.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项目申报书(文本)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