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印发的《广西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桂工信规范〔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初审、相关区直部门联合审查、公示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南宁六景化工园区符合化工园区认定要求,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宁六景化工园区基本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3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印发的《广西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桂工信规范〔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初审、相关区直部门联合审查、公示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南宁六景化工园区符合化工园区认定要求,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宁六景化工园区基本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