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美阳江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市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现就组织申报2026年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范围为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节能技改工程、电机能效提升工程、节能信息化工程,工业“三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资源节约等,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二、申报条件
(一)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在阳江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2025年8月30日(含)至2026年9月30日(含)之间。
(三)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年节能量须不低于5万千瓦时或15吨标准煤。
(四)项目在节能效果、技术先进性、绩效目标与效益指标、示范意义等方面有一定示范作用。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报报告封面(附件1)。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四)项目申请报告(附件4)。
(五)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六)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七)上年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报表。
(八)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九)2026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6)。
(十)2026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填报表)(附件7)。
(十一)项目单位信用记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或信用阳江网站信用信息(可在相关网站下载)。
(十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开展自主申报,并按要求将有关申报材料提交到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材料要完整清晰、佐证材料完备有效,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
(二)初审上报。按属地申报原则,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围绕项目重复申报、企业违规申报等易发高发问题,加强项目实地核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收集汇总本地区申报项目,并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项目有关材料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三)项目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汇总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
五、支持方式
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我市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要求上报材料,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本辖区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按照“谁上报、谁负责”原则,申报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负责。
(三)申报项目不等同于最终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联系人:李巧如,电话:0662-3433036
附件:1.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报报告封面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5.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2026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7.2026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填报)
8.2026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县(市、
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报〕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