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根据《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第二批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平台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高端不锈钢和先进特钢、高端工程装备、绿色果蔬加工、精细化工、健康肉制品、生物制造、轻量化铝基新材料、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智能农机、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现代医药、精品粮油及深加工、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项目
1.项目主要面向2026年新获批建设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在科技大市场运营服务工作中具有较大影响和成效的服务机构以及国内外高校院所设立的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分支机构或平台等。
2.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市拨财政科技资金和自筹资金),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申报单位应具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和较高层次的创新领军人才,研发能力较强。能够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早期阶段,链接引进国内外成熟体系模式,打造高水平概念验证队伍,深入开展原理验证、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及关联服务,实现科技成果真正落地转化、产业化。
4.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应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科研设备条件,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运行稳定,机制灵活,管理规范。
5.项目主要围绕我市工业标志性产业链,能够打破关键技术壁垒,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重点支持处于价值验证、技术验证和转化准备阶段的成果开展概念验证,推动早期科技成果跨越转化“最初一公里”。
6.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其中申报单位使用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的预算,占申请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项目自筹经费应达到扶持经费的2倍以上。若项目立项支持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未达到申请金额,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
7.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市委市政府重大安排部署有关重点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主要围绕我市标志性产业链,能够打破重大技术壁垒,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平台类)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纸质材料包括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版的项目申报书、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1份。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2.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3.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项申报方式,各平台限推荐1项。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质量。
4.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合作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jjhzk@ly.shandong.cn)。
五、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9月12日17点。
六、联系方式
科技合作科 7570030
附件:
1.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平台类)项目申报书
2.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平台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