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各涉农企事业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和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省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
(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离岗创业或兼职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仅聘任管理岗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权限
(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受理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和省直企事业单位初、中级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二)各市县职称评审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局)负责受理本市县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
(三)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负责园区内的初、中、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
(四)职称认定工作全年受理,不受本通知时间限制,符合条件者可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附件4),按受理部门要求准备材料,到相应业务部门申报。
三、相关政策
(一)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其专业技术人员可进行职称申报,不设通过比例。
(二)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和组织,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原则上送评通过率正高级不超过60%,副高级不超过70%。
(三)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在我省评审的,需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相关部门出具委托函,各具有评审权的部门(单位)可视情况受理。
(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
(五)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资格;转评一年后允许参加高一级资格的晋升,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学术成果条件以转岗后的业绩为主。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因不良诚信记录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从影响期满或解除处分之日起,连续3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
四、评审层级、专业和条件
(一)评审层级、专业和条件。农业系列职称的层级、专业,以及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见《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附件5)。
申报人员资格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二)外语、计算机条件。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资历要求年限内(含2026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其中一年须有结业证书(含网络培训结业);并且年度培训学时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含网络学习学时)。
五、申报渠道及时间安排
根据省委人才发展局工作部署,今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通过“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线下纸质材料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无误后,申报人方可通过系统上传材料。线上申报材料应与线下纸质版材料一致,材料不一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一)线下申报
1.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按照《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附件1)要求,准备相应纸质版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用档案袋装袋,封面署明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报评的专业技术资格、通讯地址、个人联系电话。
3.填写《2026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hnsnytrsc@126.com。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申报监督和预审工作,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二)线上申报
线上材料提交流程:
单位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www.zmgrc.gov.cn”下拉找到“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登录”—“单位注册”。
个人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www.zmgrc.gov.cn”下拉找到“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登录”—“个人注册”。
申报人完成注册和材料上传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按“二、受理范围”提交至相应层级部门,有关操作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附件6)。
(三)时间安排
1.线下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申报人应在省农业农村厅做出初审意见的一周内进行材料补充并重新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
3.组织评审、核准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和省直企事业单位初、中级职称的申报由省农业农村厅受理。
受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办公楼海南省农业农村厅11楼1104室。
联系单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咨询电话:0898-65329686。
附件:1.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
2.2026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3.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样表)
5.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6.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