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眉山实际,我委对《眉山市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眉府发〔2021〕1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眉山市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1日(为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等原因,征求意见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如您有建议意见,请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交: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建议意见。

    二、电话反映,拨打(028-38168825)反映建议意见。

    三、邮件联系,邮箱地址:813465205@qq.com。

    四、信件传达,通信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科工园二路1号。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