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态更新背景
2021年6月28日,市政府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7月1日,配套发布了《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此后,我市建立了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机制,先后发布2022年版、2023年版动态更新成果,持续推动分区管控成果与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及管理要求有效衔接。
二、动态更新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办发〔2024〕22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环评〔2024〕41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4〕1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
三、主要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及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调整及最新环境保护政策变化,提升管控成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优布局、控强度、防风险中基础性作用,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
四、更新内容
(一)综合管控单元与生态空间校核
一是三调底图校核。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行政边界重校要素底图,市域生态格局总体稳定、底图未变,白塔镇等重点管控单元等11个镇街因行政边界微调发生单元底图变更,清单内单元面积同步修正。二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补入一般生态空间。本次更新将桓台县第一、第二、刘征等15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一级、二级保护区)补入一般生态空间。三是依据三调数据及水源地保护区矢量校核,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保持不变,仍为699.76km²,一般生态空间面积净增1.39km²,总面积为1305.77km²。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条款修补
清单总体承接2023年版框架,不重订管控逻辑,仅做三类衔接性修补:一是单元面积随底图修正。因三调数据调整,白塔镇重点管控单元等11个单元面积按新底图重算。二是涉水源地单元布局补强。太河镇优先保护单元等11个涉水源地单元,空间布局约束增补保护区禁令。三是地下水管控要求调整。辛店街道、金山镇等6个单元,因原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相关管控文件已废止,改按淄政字〔2024〕21号统一表述—“严格按《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大武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大武地下水保护”。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人
解读机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任联洲
联系电话:0533-2771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