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商务、经济发展、财政部门:
为进一步加力推动徐州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工作,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按照《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6〕409号)文件要求,全市在保留原有自主补贴品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和消费者需求,决定优化调整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进一步加快政策资金使用进度,全力推进以旧换新工作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智能安防类:智能门锁。
2.智能环境管理类: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灯具(含智能台灯)。
3.智能烹饪电器类: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含集成灶、烟灶套装)、智能微蒸烤一体机(含烤箱、微波炉、智能电饭煲)、智能料理机(含咖啡机、破壁机)。
4.智能厨房净洗类:智能洗碗机、智能净水机(含饮水机)。
5.智能卫浴类:智能干衣机(含洗烘套装)、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6.智能清洁类:智能扫地机(含洗地机、吸尘器、擦窗机器人)。
7.智能影像拍摄设备类: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
8.智能声控交互类:智能音箱(含智能屏)、智能耳机(含翻译耳机)、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外骨骼助力机器人、机器狗)。
9.智能学习办公设备类:智能打印机(含3D打印机)。
10.智慧健康类:智能按摩椅(含智能沙发、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监测仪(含呼吸机、血压仪、血糖仪)、电动轮椅。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述商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个细分品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新增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补贴政策开展形式。此次优化调整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自2026年8月29日起实施,并纳入2026年徐州市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专项活动中。此政策执行相关要求及活动合作机构按照《关于印发〈2026年徐州市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徐商运〔2025〕78号)文件实施。
(二)参与经营主体确定。已参与2026年徐州市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的经营主体可通过新增商品池备案方式参与此补贴政策;新增经营主体遴选工作按照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参与经营主体遴选相关要求和流程开展。
(三)补贴资金使用要求。智能家居产品购新(包括智能干衣机、智能洗碗机、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智能净水机、智能马桶等6类产品)可使用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所有品类均可使用省市级配套资金。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超支不补,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将按照省级相关部门要求予以收回。
(四)严格开展商品备案。请各地指导好商户做好商品池备案工作,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对提供虚假商品备案信息参加活动的经营主体,依法追究责任。
(五)强化宣传统筹推进。各地要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不同销售渠道优势,广泛宣传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重点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县域及农村市场发展,打造多元消费场景,增强周边消费带动作用。
(六)活动组织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或依据上级政策调整,有权修改此政策条款;支付结算平台、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相关要求。
徐州市商务局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州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