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71号)要求,现组织我市企业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江门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请认定企业为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免予申请)。
(三)认定(复核)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二、组织实施
(一)依据自愿原则,企业按属地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其中,认定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复核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
(二)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初审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并加具意见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布认定和复核通过企业名单。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认定(复核)采取线上方式,企业在培育平台线上填报和提交佐证材料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前(10月20日24:00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模块将关闭)。
(二)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于10月8日前在培育平台提交企业申报材料,10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汇总表,以及企业申报材料完整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报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贯力度,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指导企业申报,确保企业掌握申报要求。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操作程序,按照最新的条件标准,认真审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材料、开展实地抽查(重点审查不良中介参与情况、研发人员、研发材料与研发投入的真实性等)和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名单全部符合申报条件。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复核务必通知到位,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填写复核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71号)
2.附件资料
3.2023年认定和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4.各县(市、区)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任务指标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7日
(联系人:林社锡;联系电话:3279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