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项目。项目方向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数量不多于8个。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组成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各级国家机关原则上不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签署承诺书,如实填报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联合申报单位可以是区外的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
三、项目经费管理要求
根据《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项目须经评审、立项、公示、签订任务书等流程,完成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并通过验收后,按项目推进进度给予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和偿还债务等支出,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7年8月30日。
五、配套资金要求
项目应按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一定比例投入配套经费。申报指南中有要求的,按申报指南要求的比例执行;申报指南中没有要求的,配套经费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1。申报时要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函,配套经费须为申报单位可用资金出资。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4.配套经费承诺函。
5.申报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必要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查验。
2.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子项目方向序号+项目名称+牵头申报单位”格式命名。例如:“子项目方向1+某某项目名称+某某单位”。
(三)报送时间要求
2026年9月13日前,申报单位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平台操作指引见附件4)。同时按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详见第八点),纸质材料采用EMS邮寄方式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3日(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日为准)。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或套取奖补资金情况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内容重复申领自治区级同类财政奖励补助资金。若存在重复申领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资金,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报单位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因申报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或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后未及时修改,而导致资金转账失败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八、申报网址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网址
https://recept.zwfw.gxzf.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42881680059&config=%7B%22preview%22%3Atrue%7D&bizMode=normal&openRouteEnvFlag=prod
(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
子项目方向1、2、3、4、14、15、19、20: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1号办公楼1301室,联系人:农贵林,电话:0771-5511165。
子项目方向5、12、21: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1号办公楼1209室,联系人:宋洋,电话:0771-5719298。
子项目方向6、11、13、16、17: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1号办公楼1013室,联系人:梁洁,电话:0771-5306865。
子项目方向7、8、9、10: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科信处,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1号办公楼1401室,联系人:池涛,电话:0771-5515652。
子项目方向18: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计量处,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1号办公楼1207室,联系人:廖水莲,电话:0771-5300282。
(三)纪检举报电话:0771-5301356。
附件:1.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2.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项目立项申报书(模板)
3.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4.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相关事项)操作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