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降低重点产业用电成本实施方案(试行)》(琼财建〔2024〕179号),现开展2026年第一批深海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深海领域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为深海领域科技型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琼依法注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二)必须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三)产品领域范围:深海工程装备、海洋通信及定位导航技术、深海生命科学前沿与应用、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技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等;

(四)企业有专职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五)2025年或2026年1-6月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六)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七)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八)企业在申报时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支持标准

(一)用电成本支持

根据企业2026年1-6月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按照0.15元/每千瓦时的标准对企业用电成本予以支持。单个企业年用电成本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已享受省级财政其他用电成本支持政策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生产经营用电指按照工商业用电或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执行的电价标准,不含企业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用电量,不含企业自发电量。)

(二)高可靠性费用支持

对2026年内新增双(多)电源或在原有双(多)电源基础上办理增容(以线路、设备实际投产时间为准),并缴纳对应高可靠性费用的企业,一次性予以50%的资金支持。

四、申报方式

企业需在“海易兑”平台进行申报,重复申报将不予受理(请勿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重复申报)。转供电主体与其转供区域内转供电企业应充分沟通协商,确定申报主体及申报电量,不得重复申报电量。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30日。逾期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报送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用电成本支持,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一)用电成本支持

1.用电成本支持申报表(含真实性声明)。在“海易兑”平台填写,下载、打印、加盖公章上传。

2.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提供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和纳税申报表,或能反映2026年申报时企业营业收入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3.用电量证明。转供电企业提供供电主体出具的各月份电费清单(盖供电主体单位公章)及能准确体现用电量的缴费发票(发票上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需与申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一致)和转账记录;海南电网公司直供电企业不用提供电费证明材料,用电量由海南电网公司核定。

(二)高可靠性费用支持

1.高可靠性费用支持申报表(含真实性声明)。在“海易兑”平台填写,下载、打印、加盖公章上传。

2.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提供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和纳税申报表,或能反映2026年申报时企业营业收入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3.高可靠性费用证明。海南电网公司出具的企业高可靠性缴费凭证(含税)、送电凭证。

七、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在“海易兑”平台中确认信息或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二)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省科技厅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复审。

(三)审核结果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省科技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到企业银行账户。

八、其他要求

(一)企业申报时,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一经发现申请无效,并依法追回资金,不再享受此项支持政策。

(二)申报企业需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承诺书。承诺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资金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对涉密企业,必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九、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省科技厅业务处室联系电话:0898-65309922

海南电网公司联系电话:0898-65208171

(二)技术问题咨询

“海易兑”平台联系电话:0898-60827008

附件:

1.2026年第一批海南省深海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表

2.2026年第一批海南省深海产业高可靠性费用支持资金申报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