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央区属驻固有关单位、各县(区)科技局、县(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固原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前沿性、引领性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全力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固原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固原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普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27年度固原市科技计划项目,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一、科技研发项目

(一)申报主体要求

1.应为注册1年以上独立法人单位,以有研发活动、能归集R&D研发投入的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规上工业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下样本企业为支持重点,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科研失信记录和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不在违纪违规处分影响期内。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申报时未获得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能够确保有足够时间投入项目组织实施并完成考核目标。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项目任务。

2.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承担2项以上(不含2项)自治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如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2027年度固原市科技计划各领域项目申报重点方向,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二年。

2.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需做好自筹资金的配套工作,企业自筹的资金不少于申报项目总研发投入的70%。项目申报单位应紧扣研究任务和支持额度,严格按照“政策相符性、项目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编制预算,坚决杜绝虚报、乱报经费预算。

4.申报主体应在申报前对研发内容进行查新,并在申报时提供查新报告。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项目申报单位在审核推荐时应严格把关。

5.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科技伦理审查等有关规定,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6.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二、“揭榜挂帅”项目

“揭榜挂帅”项目揭榜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除满足成果输出方提出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案;

2.能够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并积极开展示范应用;

3.有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管理条件、整合产学研科技力量的能力;

4.揭榜方与技术输出方不存在隶属或股权等关联关系;

5.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不在科研失信行为惩戒期内,近3年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三、科普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普基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协(学)会或社团等社会组织,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科普资源、软硬件设施、人才队伍等基本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科技专业水平和科普工作经验,热心科普公益事业,具备依托本单位科普资源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申报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还应满足:全年向公众开放时间不少于1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全年不少于30天。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重复申报、一题多报。科普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作者承诺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

2.项目承担单位要围绕考核指标参考科学合理设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充分体现科普事业的公共性和公益性。

3.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须对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4.固原市科学技术局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及时启动专家评审论证工作,结合实地核查等情况择优立项。项目作品需标明“固原市科学技术局科普项目资助”。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l.nxinfo.org.cn),按格式要求填报申报书。

(二)申报流程。项目申报书、预算书由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市科技局。请各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积极组织园区企业根据指南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实地考察,经市科技、财政、纪检等部门审定,最终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立项。  

(三)申报时间。常年受理、分批评审。将于2026年9月1日--2027年1月31日启动受理2027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和归口推荐,推荐单位分为市、县(区)科技局、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校及科研院所、市属行业主管部门。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市、县(区)科技局、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推荐属地内单位申报项目,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推荐本单位申报项目,市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其归口管理单位申报项目。

2.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选定方向,精准谋划,提升项目申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科研项目经费适用范围,确保合理规范,真正发挥效益。

3.强化科技投入经费的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3.在项目实施期满后逾期不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或完不成项目或转化任务要求达不到验收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今后5年内不予推荐和申报科技系统项目。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0954-2688698

规划与农村社会科:0954-2688683

创新合作和人才科:0954-2688699

附件:1.2027年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2027年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3.2027年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科普专项申报指南

      4.2027年固原市“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

固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