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经开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科技局,井冈山农科园管委会科技培训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27号)《吉安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吉府办发〔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吉安市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基础研究方面,鼓励科研人员围绕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南方向,通过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科学研究,为争取更高层次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奠定基础。

应用基础研究方面,聚焦我市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能源等产业创新发展中遇到的关键科学问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资源环境科学、卫生与健康科学、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二、项目类型和资助金额

本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经费规模不超过400万元。其中面上项目不超过180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2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年。

(一)一般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支持强度:8-10万元/项

(二)青年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支持强度:6-8万元/项

三、申报名额

为压实项目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的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申报质量,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制度。

申报指标依据推荐单位各级基金项目申报量、立项率、验收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具体指标数如下:井冈山大学23项(含井大农发院5项),井开区经发局18项(含吉安电子信息研究院),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大附属医院15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幼专、吉安卫校、井冈山农科园、各县(市、区)科技局各10项,其他市直单位(含科研院所、医院、高校)每个单位限5项。

四、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职在岗人员(含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证的外国籍专家)。吉安市内具有研发机构的企业以及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作为依托单位申报基金项目(含中央和省驻吉单位)。

2.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申报人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不含在读硕士)或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申报人应从实际工作、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但支持入选我市“百博百企”、“双百”计划人员和入驻我市的省市农业科技特派团(员)通过服务单位申报。

5.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含中央和省驻吉单位)。

6.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有关要求

1.有主持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未完成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

2.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专

项。

3.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4.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

交。

5.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6.基金资助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所在企业应给予不低于1:1比例的经费配套。

五、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需提供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推荐汇总表,电子材料为申报材料扫描PDF版、推荐汇总表Word版。以上材料均需盖章。

六、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下申报的方式。

2.申报时间:自2026年9月9日起,可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7:00;推荐单位或县(市、区)科技局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属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需先经主管单位审核;申报单位注册地为井开区、井冈山农科园和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需先经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项目未经推荐单位推荐的,我局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1.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推荐。应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审查和受理工作,杜绝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入专家论证程序。

2.科学合理设置技术指标。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团队研发实力,科学合理提出技术指标,不得为获批项目提出虚高的技术指标。

3.实施项目中期评估制度。本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中期将开展项目评估,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做好基金项目实施情况原始记录,通过推荐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中期评估报告。

八、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对口业务科室:吉安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

联系人:徐琴,电话:0796-8223402

邮箱:jaskjjjhk@163.com

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A座A508

附件:1.2026年吉安市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申请书

2.2026年吉安市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专项汇总表

吉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