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省关于发展氢能产业的决策部署,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产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场景验证等,对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的10%、最高200万元的定向科研项目支持。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关一批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与国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合作,支持氢能企业开展新研发产品性能、安全性等检验检测。
二、强化产业基金赋能。积极推进绿色能源专项基金组建,鼓励引导专项基金和社会资本方对氢能赛道优质企业进行接力投资。加大对已投企业的增值赋能力度,强化“投贷联动”“投保联动”,配套上市辅导、绿色融资对接等服务,全链条赋能氢能企业持续成长壮大。
三、开放应用场景。支持扩大开放氢交通、氢供能、氢储能、氢工业、应急保障等氢能应用场景,开展示范应用和场景赋能;鼓励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使用氢能应急保障装备、物流运输车、渣土车、市政车辆、特种装备等。支持实施主体探索氢能叉车、两轮车、备用电源、氢储能发电等场景应用。
四、支持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应用。支持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项目建设,对参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国家政策标准的50%予以支持。
五、做实全方位金融服务。对氢能企业新增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部分,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创新开发“园区e贷”“科创贷”等金融产品,用好风险分担资金池、应急转贷过桥资金池,提升中小微氢能企业融资能力,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和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为氢能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孵化平台入驻园区厂房,除享受相关产业支持政策外,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依法依规通过厂房租金入股方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六、支持产业建圈强链。支持氢能企业创建专精特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氢能项目及时争取省级政策支持。搭建产业供需对接平台,扎实开展供需对接,促进上下游产品协作配套,推动产业成链发展。
七、引导“人工智能+氢能”融合发展。鼓励氢能领域企业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氢能商用车智慧运营调度、加氢站智能安全监测等方向,建设“人工智能+氢能”融合应用场景。支持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推动技术研发、商业模式与场景应用深度融合。
八、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立氢能产业项目服务专班,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推行项目“拿地即开工”;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实行“限时办结、闭环反馈”;对已通过环保、安全等相关评审并达到准入要求、信用良好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入驻氢能企业除上述政策外,还可享受人才引进、住房、技能培训、产业发展等“一揽子”政策。
本政策按照“直达快享”原则,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和兑现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将政策纳入本地惠企事项清单,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线下专窗和线上专区发布、受理,便于企业申报。加强资金保障,提升兑现效率。
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区)已兑现资金情况,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按30%的比例,安岳县、乐至县按20%的比例,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补助给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本政策与国、省政策可叠加享受,与市级政策重叠的就高不就低,自2026年10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本政策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