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全省全链条科技创新孵化培育体系,持续完善科技创业孵化生态,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创新主体,加速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根据《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甘科兰白规〔2026〕1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部门级孵化器”)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甘科兰白规〔2026〕1号)规定申报条件的运营机构均可申报部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本次认定按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实行基础级、标准级分级认定。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建设基础、运营水平和服务能力,对照相应认定条件自主选择申报基础级或标准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二)已获2026年工信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部门级孵化器。
(三)原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均需按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规定,重新申报部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并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基础级或标准级,若2027年12月31日之前未通过部门级孵化器认定,则不再保留相应资格。
二、认定流程
(一)申报
各申报单位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https://zwfw.gansu.gov.cn/gsjis/sso/login)。申报机构请按照要求于2026年9月7日-9月30日完成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在线填报、材料提交等程序。
1.材料填报:申报机构依次“登录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管理”→“创新平台基地申请”→“部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甘肃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按照拟申报的基础级或标准级认定条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2.材料提交:申报单位提交申请→市(州)科技局(市级管理员))审核通过→省科技厅(省级管理员))审核通过→打印纸质材料。
(二)审核推荐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于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申报机构材料真实性的实地核查、网上审核,并报送部门级孵化器推荐表(附件1)。
(三)形式审查
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后,由申报机构系统导出打印申报材料1份按要求盖章后于2026年10月12日前报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2号708室)。省科技厅将会同专业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现场抽查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认定
综合专家评审和现场抽查情况,提出部门级(基础级、标准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技厅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认定工作,严格按照部门级孵化器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推荐,坚持优者上、劣者下,择优推荐发展状况良好、服务能力强、孵化成效显著的孵化载体。
2.各申报机构承担申报主体责任,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违反孵化器管理办法的机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咨询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郭雅婧 侯宝真
电 话:18193153380 18919058245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2号7楼
电子邮箱:gscyzx@163.com
甘肃省科技厅兰白处 徐 苏 赵景强
电 话:0931-8885059
附件:1.甘肃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申报部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