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有关规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我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覃绮雯,0771—8095200;自治区财政厅刘俊勋,0771—5331600;广西税务局周万梅,0771—55513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