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广元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        

(本文有删减)

 

广元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5〕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精准发力的原则,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各类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提升全市研发投入水平,为全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到2027年,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稳定增长,全社会研发投入及强度分别达到7.3亿元、0.47%。到2030年,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研发投入稳步提高、结构更加优化,全社会研发投入及强度分别达到10亿元、0.5%。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引导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有研发投入、有研发人员、有研发场所、有研发设备、有研发项目“五有”目标。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持续壮大科技创新主体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下同〕

(二)推动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工业企业建立内部研发机构,争创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检验检测中心、中试研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提升工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加大“智改数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等政策资金争取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三)推动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出台《广元市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科技招商”,积极引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和具备一定研发规模的硬科技企业落户我市。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载体建设。鼓励各类服务业企业加强各自行业领域研发和技术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我市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建筑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其围绕绿色建筑、智能建造、新型建材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将新技术、新工艺转化为建筑技术标准,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工法和新技术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五)推动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健全国有企业创新投入容错试错免责和研发投入考核激励机制,指导国有企业结合实际逐步将研发投入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探索建立研发资金池。〔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创新活动,将研发投入作为科技资源分配、绩效评价等方面重要指标。推动高校逐步提高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的比例,提升争取外部科研项目和经费的能力。鼓励科研院所聚焦全市主导产业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支持科研院所联合高校、企业等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创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大临床研究、公共卫生应急技术研发和生物医药创新。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药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社会捐赠和公益基金组织等各方共同出资开展研发创新模式,鼓励社会捐赠资金依法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发挥财政激励引导作用。持续加大各级财政科技投入,鼓励各县(区)、广元经开区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引导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将研发投入情况作为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前置条件,引导企业配套研发投入。支持实施创新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推动创新主体提质发展、做大做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费用总量、增量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后补助。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共享,通过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给予补助。指导重点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在广军工单位、军民融合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广“天府科创贷”等政策性贷款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人行广元市分行〕

(二)加大金融资本支持力度。探索组建科创基金,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引导和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完善我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等途径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反向推荐”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投放。引导银行机构综合运用“企业创新积分”,推出特色信贷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针对辖内科技型企业、高能级创新平台等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积极引入推广相关科技保险产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广元市分行,市商务局、广元金融监管分局〕

(三)推动普惠性科创激励政策应享尽享。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充分激发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创新投入积极性。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省级奖励。在国有企业考核中,将企业年度新增研发费用视同利润2倍加回,对实施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研发费用,经认定后视同利润4倍加回。推广“周末工程师”“科技副总”等引才机制,柔性引进使用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鼓励企业申报“天府青城计划”“科技英才领航工程”等人才计划,加强入选人才动态管理、跟踪培养使用,培育一批本土人才。协助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省级财政科技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统计局〕

(四)加强研发投入跟踪服务。分类建立各自行业领域研发投入重点企业(单位)名单,开展“一业一策”服务,通过上门辅导、专题会商、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推动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指导各类研发机构加强和规范研发项目及经费管理,做实做细研发费用归集,持续提高研发投入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客观反映全市研发投入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配合。由市科技局牵头,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和广元经开区组建专门力量,建立研发投入“月度监测、季度调度、年度分析”机制,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宣传。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和广元经开区要将政策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研发投入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宣传,充分释放政策激励效应。

(三)强化成效评估。压紧压实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和广元经开区推动本行业、本辖区研发投入工作责任,分行业分区域对研发投入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并加强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