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中“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相关工作安排,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建立服务商资源池,提升服务商技术创新、集成交付、安全合规能力,锻造一批懂行业痛点、通技术机理、知安全风险、善交付运营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队伍。到2027年底,遴选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和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有序、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梯队。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全省服务商资源池。各市(地)工信部门组织摸排本地区服务商情况(包括注册在本地的中央企业),组织服务商填报服务商档案(附件1),定期汇总后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择优推荐至工信部。
(二)提升服务供给水平。各市(地)工信部门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模数共振、算电协同等类型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联合上下游单位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鼓励服务商提升对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人工智能训练推理芯片等基础软硬件产品相关集成应用能力,支持服务商“专精特新”发展壮大。鼓励服务商聚焦软硬件适配、多模型协同等重点技术难题开展靶向攻关,支持服务商申报全省重点研发计划。
(三)推动规模化应用。引导服务商围绕高频、刚需、可复用的业务,封装构建模块化、标准化解决方案产品包,形成一批“小快轻准”的人工智能产品服务,定期在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依托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行业协会等平台,分行业开展针对性供需对接活动,对服务商进行宣介推广,引导服务商在真实场景中落地实践,打造典型示范案例。
(四)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支持服务商加强与国家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中国算力平台等对接,用好“算力券”等政策工具,降低算力成本。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与龙头服务商共建实训基地,批量培养“懂业务、通模型、知安全、能交付”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市(地)工信局汇总服务商档案。组织申报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的单位,按照《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附件3),填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见附件1,需要申报单位盖章)和《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见附件2,各市地工信局盖章)。
(二)请各市(地)工信局组织申报“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的牵头单位,填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见附件1,需要申报单位盖章)和《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附件4,各市地工信局盖章)。
(三)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版)报送至单位所属市(地)工信局,各市(地)工信局汇总后于2026年10月21日前统一报送省工信厅信发处,电子版发送至sgxtzwt@126.com。
四、组织保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与关键事项,结合数字化转型精准供需对接活动加大服务商推广力度,支持服务商参与全省重点研发计划,形成人工智能领域新产品、新技术。形成全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做好信息共享运用,鼓励各市(地)工信部门加大推广力度,依托服务商开展“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挖掘,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企业关键环节深度应用,加快释放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新动能。
联系人及电话:赵文涛,0451-82807328 18045820007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8号526室
附件:1.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2.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3.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
4.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1日
一审:赵文涛
二审:程婷婷、韩波
三审:刘精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