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安排,现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3项配套制度——拟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拟制定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函询约谈督办通报办法(征求意见稿)》《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严重失信主体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见附件1—3)。如对3项配套制度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意见表》(见附件4)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电子邮件发送至bzzf@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3项配套制度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10月13日

附件:1.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函询约谈督办通报办法(征求意见稿)

3.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严重失信主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4.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