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创新浙江建设部署要求,强化“产业出题、科技答题”,根据《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规〔2025〕26号)、《关于支持企业主导实施省“尖兵”“领雁”项目的若干措施(试行)》(浙科发规〔2026〕13号)等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27年度第二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以下简称科管平台),按照“2027年度省重大科技计划(‘尖兵’)项目榜单”“2027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领雁’)项目指南”进行网上填报。涉密榜单按照保密要求发布。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10月14日17:30。
(二)审核推荐。“尖兵”项目申报不设推荐限额,“领雁”项目推荐数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地方、部门推荐的“尖兵”项目中,企业牵头的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70%。高校院所等推荐的项目中,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合计不少于1/3。采用择优委托遴选方式的项目,申报单位未建有纳入“白名单”创新平台基地或未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应经省级有关部门或设区市政府同意后行函推荐,并在推荐汇总表中说明理由,推荐项目数不得超过该批次“尖兵”项目推荐总数的10%。
请推荐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并于10月20日17:30前将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上传。
(三)其他要求。其他申报推荐要求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第一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常见问题解答和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科管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栏查看。
(四)咨询方式
1.申报系统咨询:
0571-85118011、81051436
2.榜单(指南)业务咨询:
(1)“尖兵”(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0571-87054024(重大处)
(2)“领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0571-87054873(基础处)
(3)综合政策:0571-81051634、81051437、87054743、87054076(项目中心)、0571-87054693(规划处)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