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数据局、通管办,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物联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江苏省委网信办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数据局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江苏省物联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物联网是以感知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人、机、物的泛在连接,提供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服务的关键基础设施,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发展物联网的战略部署,落实工信部等九部门《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我省物联网产业集聚和制造业门类齐全优势,以关键技术创新为抓手,以场景应用推广为牵引,深化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推进物联网规模化部署应用,打造全域感知、泛在智联、多网融合、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8年,全省物联网产业规模稳定增长,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产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形成一批创新产品,推动“5G+工业互联网”从外围辅助环节向生产核心环节延伸,累计建设5G工厂超过350个,物联网终端连接数量突破5亿规模。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物联网技术创新
1.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科研院所围绕感知芯片、智能传感器、无线传输、智能处理等领域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鼓励产业链重点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平台。深化国家物联网感知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升中国联通物联网终端中试平台、长三角工业智能终端中试平台、苏州纳米城MEMS中试平台验证能力。到2028年,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超过110个、中试平台5个。(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须各设区市相关部门负责,不再列出)
2.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动态完善物联网技术短板清单,支持重点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建立物联网关键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技术和前瞻技术联合研发,实施六轴IMU技术攻关项目。鼓励链主企业发布技术和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具体要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定向研发与精准适配。支持企业开展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发攻关与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聚焦先进MEMS微纳制造工艺、智能网联车载终端、边缘计算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加快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加快智能感知、多模态数据融合等技术发展,围绕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民生消费等重点领域打造具备自主感知、控制与执行能力的先进智能体。推动垂直模型边端部署,加快行业小模型在终端应用,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平台化服务。培育面向重点应用场景的行业底座模型,催生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新产品、新场景、新模式。每年征集一批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物联网基础底座
4.提升网络基础能力。结合应用需求部署4G、5G、5GRedCap、5G-A、NB-IoT等高低搭配的移动物联网网络。推动企业充分利用5G/5G-A、时间敏感网络(TSN)、工业光网、边缘计算、云化控制等技术建设工业网络。推进卫星物联网、新型短距无线通信、海上/水下/地下空间物联网等新型网络的试验验证。推进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提升IPv6网络流量占比。支持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国防科技、能源交通等行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建设5G独立专网。持续推进南京、无锡、苏州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到2028年,建设5G虚拟专网超过1.1万个,争创1-2个5G独立专网试点。(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增强平台服务效能。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物联网平台质量效率,优化物联网平台运营管理。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云服务商、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行业领域物联网平台建设。在制造业领域打造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重点的物联网平台,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数智技术融合应用,丰富优质解决方案供给,推动制造业全流程数智化改造,面向中小企业转型需求,培育低成本、易部署、通用性强的标准化产品,打造“小快轻准”数智化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建设专业型、行业型、协作型平台。到2028年,培育基础级、成长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400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设备创新升级。加快无源物联、多模态感知、高精度定位、群智感知等物联网感知设备研发,加强低功耗通信、高频并发数据采集设备等创新应用。加快智能模组、智能网关、边缘服务器等规模部署,增强网络设备连接能力。推进人工智能、人机交互、边缘计算等技术与物联网应用终端融合,提升应用终端的分析、决策和交互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物联网融合应用7.深化生产制造领域应用。面向工业制造领域,推动物联网技术在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应用,提升生产全流程的智能感知和云边协同水平。挖掘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精细化投融、可视化治理等新模式、新业态。围绕农业、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深化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农(渔)场、产品溯源、仓储物流等场景的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拓展民生消费领域应用。围绕民生服务提质需求,依托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慧家庭产品、机器人等终端产品,创新远程医疗、医养结合、智慧托育、数字教育、智慧文旅等应用。支持打造智慧医院物联感知网络、智慧养老物联网服务平台、数字文旅沉浸式体验场景,培育物联网增值服务新业态。(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社会治理领域应用。推进物联网技术在资源和环境、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规模化、场景化应用,提升环境监测、城市智能管控、风险预警等功能。推动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的物联感知设备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物联网发展生态10.优化产业布局。构建以无锡为核心、苏州和南京为支撑的“一体两翼”、辐射全省的物联网产业布局。支持无锡聚焦智能传感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一感两网”关键领域,加快“人工智能+物联网”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物联网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苏州重点围绕智能传感器、工业互联网、边缘计算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推动物联网技术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南京重点突破物联网操作系统、高端工业软件、网络安全、人工智能与大模型集成等关键领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11.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物联网产业,围绕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产业服务等方面加强资源整合,聚焦产业短板和关键环节,建立研发中心、中试熟化基地、产业集聚区成果转化体系。支持南京秦淮区、无锡新吴区、苏州相城区打造物联网平台服务和设备制造、智能传感器、智能驾驶等县域物联网特色优势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12.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产能利用率和营收增长率高、效益好的企业增资扩产,通过并购重组、生态孵化等方式整合资源,扩大供给规模。支持专注细分市场主业突出、市场占有率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深耕细作,培育核心技术和产品,提升产业主导力。引导省内快递无人车企业扩大研发制造规模。围绕高端感知芯片、智能传感器、卫星物联网等领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加快建设、尽快达产达效。动态优化物联网“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库,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到2028年,物联网集群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13.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省物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工业互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化组织作用,积极推动物联网领域标准研制推广与协同互认。支持集群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标准化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数据价值释放。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与可信数据空间互联互通、能力复用,提升数据汇聚、处理分析和服务能力。推动平台企业联合工业企业面向工业典型场景开展专识数据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发跨行业、跨场景的通识数据集。引导物联网重点企业落实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报备、安全防护、风险评估等责任义务,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协同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重点任务落实。发挥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健全物联网产业规模测算体系,强化产业运行监测,动态分析评估产业发展态势。推动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培育壮大物联网人才队伍。定期组织开展供需对接、产才对接、产融对接等活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依托集群促进组织、智库机构、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积极参与物联网产业监测、行业研究、活动组织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