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情况摸排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6〕6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做好政策宣贯,摸排辖区内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情况,建立服务商档案,汇总并形成本地市服务商资源池,按照相关报送要求,于2026年10月9日前报送至我局信息化与数字产业科汇总。

二、请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并将服务团信息随资源池信息一并报送。每个服务团应由一家优质服务商牵头、不少于两家上下游单位联合参与。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情况摸排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6〕63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7日

(联系人:罗惠珍,联系电话:3279887)